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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807     证券简称:优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项目周期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规划,公司募投项目拟分五年投入。

  ● 投资种类: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收益凭证等,同时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或支取,提前赎回或支取仅损失一定收益。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该额度是现金管理上限金额,随着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会相应减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1月23日,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下一代接入网及高速数据中心电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46,780.65万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项目周期和时间进度

  

  (二)车载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6,908.47万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项目周期和时间进度

  

  (三)800G及以上光通信电芯片与硅光组件研发项目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17,217.38万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项目周期和时间进度

  

  二、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行投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科学合理地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是现金管理上限金额,随着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会相应减少。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9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000万股,发行价格5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68.83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12日出具的《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63号)审验确认。

  公司(含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11,862.34万元(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同时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或支取,提前赎回或支取仅损失一定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同时授权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会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同时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或支取,提前赎回或支取仅损失一定收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807       证券简称:优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迅股份”)计划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芯智光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芯智光联”)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一代接入网及高速数据中心电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由厦门市变更为厦门市、武汉市;新增公司作为武汉芯智光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车载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由武汉市变更为武汉市、厦门市;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优迅芯创芯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迅芯创”)作为武汉芯智光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00G及以上光通信电芯片与硅光组件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由武汉市变更为武汉市、厦门市、上海市。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中信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9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000万股,发行价格5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768.83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12日出具的《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63号)审验确认。

  公司(含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11,862.34万元(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芯智光联作为“下一代接入网及高速数据中心电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公司作为“车载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新增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优迅芯创作为“800G及以上光通信电芯片与硅光组件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将分别与上述子公司共同实施上述募投项目。

  (一)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武汉芯智光联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2、 上海优迅芯创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二)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调整情况

  经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约定的拟投入募集资金范围内,一次或分次逐步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除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更。上述变更不会对公司、武汉芯智光联及上海优迅芯创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武汉芯智光联及上海优迅芯创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计划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旨在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增加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特此公告。

  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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