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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6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6年02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88 号星通大厦 41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 上述提案已经2026年0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上述第 1-3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 审议上述提案时,关联股东均需回避表决。

  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03月02日9:00~17:00

  2、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6年03月0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88号星通大厦43楼

  邮政编码:518100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指定传真:0755-33895777

  联 系 人:潘骅、何阳、朱鹏云

  4、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26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0”,投票简称为 “格林投票”;

  2.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0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0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0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月23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律师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律师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资本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等事项,董事会同意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总股本、战略委员会等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意对现有《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表述同步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对《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条款进一步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根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需要,结合现行《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董事会同意对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应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 审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潘骅先生、潘峰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1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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