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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出现持续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86.16万元到-4,524.1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902.95万元到4,165.00万元。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646.21万元到-7,097.4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44.27万元到3,793.01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

  2024年度利润总额为-3,869.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21.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853.21万元,2024年每股收益为-0.22元/股。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主要原因如下:

  (一)期间费用影响

  2025年度,为满足公司新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加大了在氢能、储能、固态电池、复合材料等领域的研发投入和市场开发力度,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增加了金融机构借款,银行利息增加,导致公司期间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二)资产减值影响

  2025年度,公司按照一贯的计提减值政策进行测算,对与此相关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2025年,公司凭借研发持续投入与市场深耕,在经营、研发、项目建设及社会责任等方面实现稳步提升、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斩获一汽解放、东风商用车、理想汽车等多家头部企业授予的质量、技术类奖项,核心产品入选第九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示名单,细分领域领先地位获印证;围绕稀土材料、固态电池等新材料方向新申请专利 31 项、获授权 34 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布局持续完善;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顺利结项,碳谷产业基地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复杂高性能复合材料结构件研发及制造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落地成效显著;同时公司入选《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2025)》,社会责任实践获权威认可。

  (二)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自贡创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创绿”)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未来”)的全资子公司,故自贡创绿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自贡创绿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合同履约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中自未来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104.45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近日全资子公司自贡创绿与永赢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为1,4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10年。公司与永赢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自贡创绿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自未来与永赢租赁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为自贡创绿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自贡创绿与永赢租赁签订《质押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为自贡创绿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以上担保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或条款为准。

  (二)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合计不超过25亿元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其中,公司为中自未来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亿元。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债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自贡创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其中租赁本金为1,40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抵押人:自贡创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自贡创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标的为一座6,611.5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为1,563.62万元

  担保范围:在本合同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基于主合同所发生的租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及拍卖、评估费等)以及债务人所有其他应付款项,也属于被担保的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债务人被要求清偿时确定。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及/或租金调整情况,主债权应包含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担保期间:就每笔主债权而言,抵押权人应在其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若该笔债权为分期清偿的,则抵押权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三)质押合同

  1、中自未来与永赢租赁签订的质押合同

  质押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出质人: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

  债务人:自贡创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中自未来持有的自贡创绿100.00%股权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为100.00万元

  担保范围:在本合同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基于主合同所发生的租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拍卖、评估费等)以及债务人所有其他应付款项,也属于被担保的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及/或租金调整情况,主债权应包含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2、自贡创绿与永赢租赁签订的质押合同

  质押权人: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出质人:自贡创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自贡创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2,345.00万元应收账款。

  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其中租赁本金为1,40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押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自贡创绿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额度是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同意的范围内进行的,自贡创绿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9,104.45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1.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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