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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2月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萌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8人,代表股份1,609,648,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6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428,488,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4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47人,代表股份181,160,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16%。

  8.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聘请的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全部提案审议通过:

  1.总体表决情况

  

  2.持有公司5%(含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3.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3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议案2、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议案1、2、3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文亮、李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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