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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6-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7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9.77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0,625股至6,141,248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9.77元/股(含)调整为9.71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2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7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2%,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分别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14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7,604,00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4月7日至2026年2月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25年4月3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7,148,8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23,000,000股已于2025年9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外,剩余回购股份4,148,800股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1、回购期间公司总股本减少系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178,200股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0)。

  2、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最终实施结果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 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 为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3,000,000股股票已于2025年9月9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回购股份4,148,800股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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