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增设联席董事长1人。本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徐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飚先生担任联席董事长期间,仍兼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本次选举对公司的影响
徐飚先生自2025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以来,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管理与发展出谋献策。徐飚先生专业功底深厚,拥有丰富的资本市场实践经验与出色的公司管理能力,担任联席董事长后将有效推动控股股东与公司业务发展深度协同,为公司战略执行及经营发展提供重要支持。当选联席董事长后,徐飚先生将协助统筹董事会日常工作,推动公司生物医药产业整合的布局与落地,打造公司第二增长曲线,提升公司价值。
本次选举是公司优化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机制、推动战略落地的重要举措,将充分发挥徐飚先生的专业优势与资源整合能力,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核心竞争力,夯实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基础。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徐飚先生简历
徐飚先生,男,1975年10月生,法律硕士。曾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粤民投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粤民投另类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市高腾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OSL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徐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放街1号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宁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业基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表决议案:2;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恒信(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颖、李宪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1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高剂量)
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大生物(本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6LP00405),批准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高剂量)开展临床试验。鉴于疫苗产品研发周期较长、审批环节较多,易受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知书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高剂量)
注册分类:预防用生物制品3.2类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申请人:成大生物(本溪)有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书编号:2026LP00405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1日受理的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高剂量)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于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开展用于预防疫苗相关型别的流感病毒引起的流行性感冒的临床试验。
二、产品相关情况
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常造成不同程度的流行,对人类健康特别是老年人群构成较大威胁,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发生和流行的有效手段。本溪子公司申报的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高剂量),系用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甲型和乙型流行性感冒病毒株分别接种鸡胚,经培养、收获病毒液、纯化、病毒裂解、灭活后制成,有效成分是常规剂量流感的四倍。
国际市场上,高剂量流感疫苗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获批上市,适用于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及免疫功能低下、流感重症高风险人群。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深化,老年人流感相关重症发生率及住院风险显著高于普通人群,高剂量流感疫苗临床需求迫切,但国内尚无同类产品获批上市,疫苗产品升级与市场需求突出。公司在研高剂量流感疫苗相较于国内已上市的常规流感疫苗,抗原含量更高、免疫效果更强,可有效提升老年人等高危人群的免疫保护水平,有望填补国内市场空白,契合国家强化高危人群健康防护的政策导向,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与社会价值。
三、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疫苗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仍需开展系列临床试验,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生产上市,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疫苗行业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附加值特征,产品从前期研发、临床试验申报至投产上市,周期较长、环节较多,临床试验进程与结果、产品上市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产品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请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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