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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实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0%。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明牌实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3,333,334股(含本数),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明牌实业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明牌实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3.上述减持主体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本公司拟长期、稳定持有菜百公司股份。在12个月限售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本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

  2.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被修订、废止,本公司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1)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2)承诺的限售期届满;3)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4)减持前3个交易日发布减持股份意向公告。

  (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公司因故需转让持有的菜百公司股份的,需在发布减持意向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者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菜百公司,并同意归菜百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交菜百公司,则菜百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菜百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减持主体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向公司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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