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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6-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通讯方式召开十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10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1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3日

  至2026年3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应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

  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

  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

  续。

  (三)登记时间:2026年3月9日 9:00—17:00。

  (四)登记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6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1、公司联系人:殷畅、何枫、狄世英

  2、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3、传真:0571-85778008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6-007

  物产中大关于申请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

  交割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十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库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库,具体内容如下:

  (一)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成为集团交割中心,作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热轧卷板、螺纹钢、丁二烯橡胶、纸浆的集团交割库。

  (二)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期交(浙江)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库之合作协议(集团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合作协议1”),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热轧卷板的集团交割中心。

  物产中大期交(浙江)物流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热轧卷板的集团交割仓库,拟存放热轧卷板期货商品地址:一是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平海路1168号,拟约定库容最大为3万吨;二是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王兰庄镇王兰庄二村村北,拟约定库容最大为6万吨(无论是否分批启用)。

  (三)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库之合作协议(集团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合作协议2”),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热轧卷板、螺纹钢、丁二烯橡胶的集团交割中心。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丁二烯橡胶、螺纹钢、热轧卷板的集团交割厂库。拟设丁二烯橡胶期货商品提货点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北关物流工业园中储路97号,拟约定库容最大为0.6万吨。拟设螺纹钢期货商品提货点:一是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临杭大道98号;二是江苏省镇江市金桥大道88号,拟约定库容最大为6万吨。拟设热轧卷板期货商品提货点为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绣路181号,拟约定库容最大为6万吨。

  (四)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库之合作协议(集团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合作协议3”),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丁二烯橡胶、纸浆的集团交割中心。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丁二烯橡胶、纸浆的集团交割厂库。拟设丁二烯橡胶期货商品提货点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红柳河路1229号,拟约定库容最大为0.4万吨。拟设纸浆期货商品提货点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骊山路179号,拟约定库容最大为1万吨。

  (五)就开展合作协议1、合作协议2、合作协议3项下全部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或集团交割等),由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合作协议1、合作协议2、合作协议3项下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尚需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审批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09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且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2月11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胡敏先生于2026年2月11日起任职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胡敏先生在过去12个月曾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浙能电力在胡敏先生任职物产中大副总经理之日起至胡敏先生离任浙能电力董事满12个月期间为公司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如下:经审慎查验,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浙能电力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提请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调剂使用;由公司管理层实际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实施方式;提请本次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注2: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供应链集成服务的营业收入。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24年度经审计供应链集成服务的营业成本。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20051

  法定代表人:刘为民

  注册资本:1,340,873.2749万元

  成立时间:1992-03-14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楼2楼

  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9月30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9.45%,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27%,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73%。

  经营范围: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设备检修,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冷、热、热水、蒸汽的销售,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5,918,240.04万元,负债总额为6,993,109.38万元,净资产8,925,130.66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881,426.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963.75万元,资产负债率43.9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408,541.70万元,负债总额为6,726,471.66万元,净资产8,682,070.0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800,304.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338.30万元,资产负债率43.65%(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胡敏先生于2026年2月11日任职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胡敏先生在过去12个月曾任浙能电力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浙能电力在胡敏先生任职物产中大副总经理之日起至胡敏先生离任浙能电力董事满12个月期间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浙能电力目前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发生的同类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等市场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用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且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06

  物产中大十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6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届满,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名陈新、陈孝、李刚、洪峰、范烨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2、《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届满,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名陈三联、郑春燕、王会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陈孝总经理提名,聘任骆敏华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张飚先生、陈明晖先生、胡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期限一致。(简历附后)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申请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库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申请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库的公告”]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6、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01 《关于修订<治理纲要>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6.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6.03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04 《关于修订<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05 《关于修订<法人治理重要事项授权管理清单>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新:男,1970年9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衢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浙江省政府秘书长等职。2022年1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孝:男,1978年1月出生,2006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地方预算处处长、经济建设处处长,浙江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浙江省金华市委副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政法委书记。2025年9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5年12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刚:男,1969年10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工程师。曾任

  浙江省国资委预算审计与业绩考核处副处长、企业改革与发展处副处长、企业改

  革与发展处处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2022

  年3月至2026年1月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26年1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洪峰:男,197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交通银行温州分行水心支行行长,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浙江省国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资金运营中心)总经理,2019年12月起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0年1月起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范烨:男,1982年3月出生,2010年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经济学博士,

  经济师。曾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省交投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投资管理一部总经理,2022年12月起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24年5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三联:男,1964年11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曾任《律师与法制》杂志社编辑部主任、副主编,省律协对外联络部主任、副秘书长、秘书长等职。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兼任浙江省政协常委。2022年5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春燕:女,1980年2月出生,2006年7月参加工作,浙江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入选国家万人青年拔尖计划、第四届浙江省突出贡献中青年法学专家,首届之江青年学者。2022年5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会娟:女,1982年7月出生,2013年9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清华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对象。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研究领域为私募股权投资、互联网金融与公司治理等。曾任清华大学助理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访问学者。2024年9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骆敏华,女,1968年12月出生,1988年10月参加工作,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浙江省审计厅综合处、金融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风控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资金运营中心总经理,纪委委员、职工监事、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监事长)。2025年12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飚:男,1969年11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物产中大欧泰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现任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陈明晖:男,1970年3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监,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现代流通部部长、物流中心主任,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流通部部长、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胡敏:男,1972年2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物流管理中心副主任,天虹物资贸易公司党委书记,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海运股份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主任,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6-011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数字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数字总监胡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胡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数字总监职务。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胡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胡健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

  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此次工作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胡健先生担任数字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胡健

  先生在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和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6-012

  物产中大关于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2026年2月9日,公司发行了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如下: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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