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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用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及利润来源等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叶光明先生、蔡舒女士回避表决,其余9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如下:经审慎查验,公司拟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向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销售及购买产品、商品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胡敏先生于2026年2月11日任职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胡敏先生在过去12个月曾任浙能电力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浙能电力在胡敏先生任职物产中大副总经理之日起至胡敏先生离任浙能电力董事满12个月期间为公司关联方,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除增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外,2026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金额等不变,仍按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执行。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20051

  法定代表人:刘为民

  注册资本:1,340,873.2749万元

  成立时间:1992-03-14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楼2楼

  主要股东:截至2025年9月30日,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9.45%,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27%,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73%。

  经营范围: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节能产品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设备检修,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冷、热、热水、蒸汽的销售,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危险废物经营(凭许可证经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5,918,240.04万元,负债总额为6,993,109.38万元,净资产8,925,130.66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881,426.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963.75万元,资产负债率43.9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408,541.70万元,负债总额为6,726,471.66万元,净资产8,682,070.0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800,304.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338.30万元,资产负债率43.65%(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胡敏先生于2026年2月11日任职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胡敏先生在过去12个月曾任浙能电力董事职务。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浙能电力在胡敏先生任职物产中大副总经理之日起至胡敏先生离任浙能电力董事满12个月期间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浙能电力目前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发生的同类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等市场原则。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关联交易额度内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或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用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及利润来源等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日

  至2026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6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7楼证券投资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231399

  传真号码:0571-87215672

  联系人:王竹青、朱磊倩

  邮箱:wchnsa@zmee.com.cn

  邮政编码:310003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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