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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德锦”)持有公司股份55,307,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1%。本次解除质押后,西藏德锦累计质押股份为34,4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2.2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获悉西藏德锦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西藏德锦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942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35.11%,占公司总股本的9.41%,对应融资余额为22,300万元;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28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9.31%,占公司总股本的15.90%,对应融资余额为36,8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的还款资金主要来自于生产经营收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二)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控股股东的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公司控股股东的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沪通创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宁波沪通”)持有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12,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966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宁波沪通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62,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999%。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宁波沪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减持期间内,宁波沪通将根据市场以及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其他重大事项,宁波沪通将对本次减持计划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宁波沪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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