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及股东持股变动,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0.5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动至50.00%(截至2026年2月24日),触及5%的整数倍刻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 身份类别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4日,公司部分可转债持有人进行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704,032,658股增加至705,487,654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截至2026年2月2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蔡丽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51,300股。
因上述权益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0.5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动至50.00%(截至2026年2月24日),触及5%的整数倍刻度,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各股东持股比例按照权益变动前后的总股本分别计算,其相加之和与合计持股比例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亦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截至目前,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九丰能源
股票代码:60509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蔡丽红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望江二街5号2707房(仅限办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张建国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三:蔡丽萍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四: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3栋404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五:蔡建斌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六:张宗衡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股份变动性质: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6年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
1、基本情况
2、主要负责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三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四
1、基本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五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0.52%变动至5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部分一致行动人相关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如下:张建国先生计划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20,700股、5,542,300股,各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4%、0.79%;蔡丽红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12,7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44%;盈发投资计划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06,800股、2,991,700股,各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1%、0.4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已披露的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具体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注: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按照权益变动前后的总股本分别计算;各股东持股比例相加之和与合计持股比例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4日,公司部分可转债持有人进行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704,032,658股增加至705,487,654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截至2026年2月24日,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蔡丽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51,300股。因上述权益变动,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0.5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动至50.00%(截至2026年2月24日),触及5%的整数倍刻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公司股份34,240,71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7.07%,占公司总股本的4.85%。除上述股份权利限制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5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蔡丽萍女士、蔡建斌先生、盈发投资分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1,200,000股、424,400股,减持期间为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
2025年10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截至2025年10月17日,蔡丽萍女士、蔡建斌先生、盈发投资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000股(减持价格区间:30.08~35.65元/股)、1,200,000股(减持价格区间:30.10~36.00元/股)、424,400股(减持价格区间:29.25~31.25元/股),分别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95,277,750股,截至2025年10月17日)的0.43%、0.17%、0.0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3810 30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蔡丽红
日期:2026年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盖章):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年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签字):
张建国
日期:2026年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签字):
蔡丽萍
日期:2026年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盖章):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日期:2026年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签字):
蔡建斌
日期:2026年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签字):
张宗衡
日期:2026年2月2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蔡丽红(签字):
2026年2月24日
广东九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6年2月24日
张建国(签字):
2026年2月24日
蔡丽萍(签字):
2026年2月24日
南京盈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2026年2月24日
蔡建斌(签字):
2026年2月24日
张宗衡(签字):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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