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备注:除以上担保余额外,2026年1月,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铭能源”)及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中慧”)在1亿元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额度,以威铭能源和珠海中慧实际提用的授信额度为准),前述担保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威胜信息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保理以及衍生产品等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威铭能源、湖南喆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喆创科技”)、湖南尚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能能源”)及珠海中慧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备注:除以上担保余额外,2026年1月,威胜信息为全资子公司威铭能源及珠海中慧在1亿元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额度,以威铭能源和珠海中慧实际提用的授信额度为准)。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间内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各级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湖南喆创科技有限公司
3、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
4、湖南尚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前述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前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与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需经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批准;担保期限、签约时间等具体事项,均以最终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威铭能源、喆创科技、珠海中慧、尚能能源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2,775.00万元,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9.28%和14.9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5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利,199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包括宇环数控、正虹科技、宇新股份、爱威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柳一夫,202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天桥起重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秀萍,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青鸟消防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合计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一致。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健所的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天健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2026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8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西路468号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0日
至2026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6:威胜集团有限公司、威佳创建有限公司、吉为、吉喆、李鸿、王学信;2)议案7:吉为、吉喆、李鸿、王学信、李先怀、范律、张振华、钟喜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 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 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 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3月17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willfar.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3月17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行政楼一楼9号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邮编:410205
电话:0731-88619798
邮箱:IR@willfar.com
联系人:钟喜玉、余萱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3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鸿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客观,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和专业作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杨艳、黄守道、顾清扬向董事会提交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艳)》《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守道)》《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清扬)》。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 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
独立董事顾清扬先生、杨艳女士、黄守道先生年度津贴标准为15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
2、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李鸿、吉喆、王学信、李先怀、范律、张振华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以下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与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占比为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具体金额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的考核结果核定,在完成当年绩效考核评价后支付。
若相关董事违反忠实勤勉义务、造成公司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公司将视情节扣减、停发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期间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全额或部分追回。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前述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执行。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本议案涉及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就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吉喆、李鸿、王学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1)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当期盈利且母公司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3)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2026年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2、审议程序:在授权范围内,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拟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李鸿确定具体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根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议案的情况等调整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与本次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编号2026-008)。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4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6,266,924.5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01,370,154.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以总股本491,685,17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231,424股后的股本487,453,751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6,236,125.30元(含税)。
公司在2025年9月已实施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1,863,437.75元(含税)。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本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268,099,563.0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24%。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49,956,178.45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2.51%。
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18,055,741.5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2.75%。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231,424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本次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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