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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遵循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自2025年8月11日至2026年2月1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 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 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自查,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情况。

  四、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323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厉建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王文斌先生、董事徐佳女士、独立董事吴勇敏先生、独立董事王淼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于莹茜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3、 常务副总经理马冬达先生、副总经理沈燕萍女士、合规总监张瑶女士列席本次会议,总审计师厉昊嘉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4、5: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3、4、5: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攀峰律师、黄非儿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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