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4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4日(星期三)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王周林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人,持有公司股份数41,548,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8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持有公司股份数41,419,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55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5%。
4、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共46人,代表股份2,188,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38%。
5、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1)同意41,537,3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5%;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7,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75%;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8%;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8%。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骐、罗毅平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生效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独立董事褚国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褚国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辞职后,褚国弟先生将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褚国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褚国弟先生的辞职申请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褚国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向褚国弟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完成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朱雯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补选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待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朱雯婷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调整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朱雯婷女士、黄少明先生、王雅琴女士,其中朱雯婷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黄少明先生、朱雯婷女士、王宇超先生,其中黄少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朱雯婷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2026年1月28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独立董事候选人朱雯婷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本次补选朱雯婷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朱雯婷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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