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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6-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日以电话、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军先生主持。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2026年度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保障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资金资源获取手段,公司2026年度拟向控股股东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创发”)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额度,利率为零或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借款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编号:2026-004)。

  关联董事张志军、宋民松、刘福安、张文国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0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申请2026年度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创发”)申请2026年度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额度,利率为零或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借款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鉴于盛泰创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一)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二)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盛泰创发申请2026年度借款额度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资金资源获取手段,公司2026年度拟向控股股东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额度,利率为零或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借款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2026年度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借款利率为零或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因此,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2026年度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张志军、宋民松、刘福安、张文国回避本次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

  (四)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鉴于盛泰创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一)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二)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盛泰创发申请2026年度借款额度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截至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日,盛泰创发向公司提供借款余额为1.60亿元,借款利率为0,无需公司提供担保。

  二、提供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61号林安国际商贸城16栋227-1

  法定代表人:王艳波

  注册资本:11,111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粮食收购;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餐饮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总部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系说明:盛泰创发持有公司股份144,994,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

  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股东盛泰创发申请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保障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资金资源获取手段,利率为零或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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