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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6日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霍新潮先生、霍中菊女士、金锦女士、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刘新宽先生,共7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因募集资金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进行逐步投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适时赎回募集资金并运用于募投项目。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注1: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3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0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入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使用。

  注2:超募资金已使用22,676.2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8,147.44万元。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需要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进行逐步投入,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适时赎回募集资金并运用于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公司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性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前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8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建设摩洛哥生产基地,投资总额不超过3,000万欧元(其中公司出资不超过1,950万欧元,占股65%,万安科技出资不超过1,050万欧元,合计占股3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为优化公司股权架构、提升管理效率,经双方友好协商,于近日签订《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设立摩洛哥合资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主要涉及调整合资公司各股东出资情况。本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交易对手

  甲方: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协议内容

  1、双方确认,甲方指定华纬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摩洛哥合资公司65%股权并享有对应的股东权利,乙方指定万安科技(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摩洛哥合资公司35%股权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前述变更事项为双方根据主协议第1条“总则”之约定内部调整指定持股主体。

  2、合资公司各股东出资情况

  调整前:

  

  调整后:

  

  合资公司设立后续建设项目的总投资拟不超过3,000万欧元,后续的资金需求(包含建设投入资金及日常流动资金),如为银行借款,由甲方负责以合资公司作为借款主体进行银行贷款,银行要求股东提供担保的,合资双方应当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如果合资公司无法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融资或未足额取得融资,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以股东借款或增资方式向合资公司提供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项目,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重大不利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为境外投资,由于法律、制度、政策、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2、项目建成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取决于项目开展情况以及未来市场情况,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四、备查文件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设立摩洛哥合资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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