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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6-023

  

  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5年11月20日,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公司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计划自2025年11月20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从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止),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5,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23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77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5%)。

  2026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长城资产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30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90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公司近日收到长城资产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长城资产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0日,长城资产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8,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如下:

  

  长城资产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重整受让的股份,本次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6.31元/股至13.64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长城资产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长城资产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长城资产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2026年3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长城资产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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