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偏离基本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股票交易近期涨幅较大
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4日至今,累计涨幅22.69%,其中三个交易日涨停。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股价短期内上涨过快,脱离基本面,存在下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存在营收不足3亿的重大退市风险
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显示,“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根据我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尚不能确定沐邦高科业绩预告中2025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以及沐邦高科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
公司存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的重大风险。
三、公司存在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的重大退市风险
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显示,“沐邦高科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经初步审核,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尚未消除,如后续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已消除,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
如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4),南昌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昌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五、公司股票存在其他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是,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六、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及廖志远、张忠安、汤晓春、张忠华、黄美亮于2026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涉及2023年及2024年半年报财务数据,并对2025年期初数有一定影响,公司将尽快进行更正。同时,公司2025年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且上年度内控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尚未整改完成,公司退市风险尚未消除。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6-031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4日收到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5.53%股份的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向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简称“临时提案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选涂园华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临时提案函中主要内容如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涂园华女士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涂园华的上述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涂园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控人廖志远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涂园华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中相关条款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涂园华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关于补选涂园华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涂园华个人简历
涂园华,女,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土木工程本科学历,房建专业高级工程师、经管专业经济师职称。2003年12月至2012年9月曾任中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中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涂园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控人廖志远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中相关条款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6-030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3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3月18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5.53%股份的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2026年3月2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收到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5.53%股份的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关于向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选涂园华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提案的详细内容如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涂园华女士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涂园华的上述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3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3日 15:00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3日
至2026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除议案2为临时提案以外,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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