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新华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新华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华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55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中证红利低波动ETF
基金代码:560890
场内简称:红利DB
扩位简称:红利低波ETF新华
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2026年4月1日
二、 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截至2026年2月5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2026年2月12日为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自 2026年2月13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于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7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于2026年3月12日发布了《新华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于2026年3月13日发布了《新华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资金发放公告》,清算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3月20日。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华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55号)同意,终止上市日为 2026年4月1日。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登录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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