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ESG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ESG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6年3月25日,并将于2026年3月26日进入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ESG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份额014634/ C类份额01463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6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景顺长城ESG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ESG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存在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因截至2026年3月25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6年3月25日,自2026年3月26日(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已于2026年3月23日起停止办理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四、特别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场内简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3月27日起变更景顺长城中证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具体如下: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基金变更上述场内简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变更自2026年3月27日生效。
投资者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相关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6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东吴证券
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6年3月26日起,新增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传真:0512-62938527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网址: www.dwzq.com.cn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网址: www.dwzq.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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