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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同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6-020)及《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资产无偿划转的议案》。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21)。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19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京投轨道交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交通置业”)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的东侧10、11层房屋,租赁面积为2,885.23平米,租赁期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含153天免租期),租金合计19,447,604.37元(含增值税),物业管理费合计3,075,655.18元。

  ● 本次签署租赁合同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48,45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425,25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投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过租赁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的办公场所将于2026年10月到期,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要,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京投公司及其子公司轨道交通置业签署《京投港?琨御府项目京投发展办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办公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的东侧10、11层房屋,租赁面积为2,885.23平米,租赁期为41个月,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含153天免租期),租金合计19,447,604.37元(含增值税),物业管理费合计3,075,655.18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东会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2025年9月30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2、基本情况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注册资本:20,506,571.41万元

  成立日期:1981年02月10日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9,276.21亿元、净资产3,148.97亿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141.97亿元、净利润27.66亿元。(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2025年9月30日,京投公司总资产9,553.45亿元、净资产3,287.61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88.84亿元、净利润20.63亿元。(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

  (二)北京京投轨道交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2025年9月30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轨道交通置业为京投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轨道交通置业系公司关联法人。

  2、基本情况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39号院2号楼航空服务楼6层61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衍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仓储服务;设备租赁;销售建筑材料;营销策划;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经济信息咨询;酒店管理;轨道交通线网资产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会议服务。(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应到区县停车管理部门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京投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轨道交通置业总资产1.25亿元、净资产0.82亿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0.78亿元、净利润0.09亿元。(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2025年9月30日,轨道交通置业总资产1.4亿元、净资产0.8亿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0.62亿元、净利润-0.01亿元。(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承租的办公场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的东侧10、11层,租赁面积为2,885.23平米。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化原则为基础,租金及物业标准参考了周边地区同等物业条件、同等租赁方式等,交易定价及条款设计遵循公允、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办公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租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承租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人:北京京投轨道交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

  租赁房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的东侧10、11层房屋,租赁面积为2,885.23平米。

  2、租赁期限

  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免租期时间为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3、租金及物业费用

  租金:6.15元/日/平方米,合同期内租金合计为人民币19,447,604.37元,其中不含税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7,841,838.87元。

  物业管理费:26元/月/平方米,合同期内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3,075,655.18元。

  4、保证金

  承租保证金为人民币1,596,974.81元。

  5、支付方式

  1)承租人按季度支付租金及物业费。

  2)《办公租赁合同》签署后5日内,承租人需向京投公司支付保证金为人民币1,596,974.81元;支付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2026年5月1日-7月31日期间)合计人民币225,047.94元。

  6、违约责任

  《办公租赁合同》签署后,一方无故提前终止/解除本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守约方有权进一步向违约方主张赔偿。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够切实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推动公司实现长期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履行公司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京投轨道交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事项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租赁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的业务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48,45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425,25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投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过租赁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20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由“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238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院2号楼9层905室”。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表述。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加粗部分为变更内容):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房地产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公司经营期限变更情况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期限规范化表述的要求,公司拟调整经营期限表述。变更后的营业期限如下(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加粗部分为变更内容):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述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内容为准。修订后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全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6-02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3日

  至2026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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