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专家委员会为《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全文出具了评级报告,经评级小组评价,《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为五星级。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ESG推行委员会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通过PPT报告方式向ESG推行委员会汇报可持续发展信息,ESG相关议题信息内部报告频率依据议题重要程度不同而设置不同报告频率,从季度至年度不等,其中ESG报告为年度报告。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ESG管理手册》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7个:利益相关方沟通、尽职调查、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社会贡献、科技伦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上述议题均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披露或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688249证券简称:晶合集成公告编号:2026-004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202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确认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5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50,300.00万元。关联董事蔡国智先生、陆勤航先生、陈小蓓女士、郭兆志先生及朱才伟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加上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为2025年度同类业务金额(经审计);
注2:在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注3:其他关联交易系关联人在租赁公司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向公司支付的杂项购置费、修缮费等;
注4:若上述数据出现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5年实际发生数据经审计;
注2: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合肥方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晶科技”)
1、关联人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非独立董事朱才伟先生在方晶科技担任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方晶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双方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安徽晶镁光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镁”)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蔡国智先生在安徽晶镁担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晶镁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双方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燃气”)
1、关联人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合肥燃气系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投”)间接控制的公司,且控股股东合肥建投的高级管理人员吴子能在合肥燃气担任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肥燃气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双方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水务”)
1、关联人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合肥水务系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建投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肥水务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双方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五)智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成电子”)
1、关联人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离任的非独立董事谢明霖先生在智成电子担任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智成电子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双方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控股集团”)
1、关联人基本情况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安居控股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建投控股子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居控股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双方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2)销售商品、原材料、零配件等;(3)关联租赁;(4)关联人在租赁公司资产过程中与公司发生的相关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或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双方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并结合已产生的相关业务做出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49证券简称:晶合集成公告编号:2026-005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合集成”)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认购挂钩境外标的基金表现(以下简称“挂钩标的基金”)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该挂钩标的基金专项用于参与认购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H股股份。挂钩标的基金拟与华勤技术及其承销商签署《基石投资协议》,作为本次H股发行的基石投资者认购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等值港元,认购股份的禁售期为华勤技术H股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 华勤技术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并且华勤技术实际控制人邱文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华勤技术本次香港首次公开发行事宜尚待获得香港联交所的最终正式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及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能成功发行的风险。挂钩标的基金的实际认购金额以其最终签署的《基石投资协议》约定为准。本次投资的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系高风险产品,挂钩标的基金专项用于参与认购华勤技术拟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H股股份,受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环境、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汇率波动以及资本市场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特定情形下可能损失部分或全部本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华勤技术是全球领先的智能产品平台型企业,系多家国内外知名终端厂商的重要供应商,是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ODM领域的全球龙头企业,与晶合集成在产品布局、终端客户、全产业链合作等方面具有高度业务协同。
晶合集成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认购挂钩境外标的基金表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该挂钩标的基金专项用于参与认购华勤技术拟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H股股份。挂钩标的基金拟与华勤技术及其承销商签署《基石投资协议》,作为本次H股发行的基石投资者认购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等值港元,认购股份的禁售期为华勤技术H股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注:公司认购挂钩境外标的基金表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不跨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邱文生先生已回避表决。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华勤技术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并且华勤技术实际控制人邱文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人暨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暨交易标的概况
(二)华勤技术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华勤技术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并且华勤技术实际控制人邱文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华勤技术为公司关联方,出于谨慎性以及实质重于形式考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五)其他说明
华勤技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公司章程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华勤技术本次香港首次公开发行将根据投资者及市场反馈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届时华勤技术正式刊发的法律文件中载列的价格区间及启动发行后的投资者订单情况在发行价格区间内确定最终发行价格,所有拟参与华勤技术本次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投资者最终认购价格一致。此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订约方
结构性存款发行人: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投资者: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本结构性存款所募集资金100%纳入银行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同时本结构性存款通过挂钩境外标的基金表现的金融衍生工具,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3、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
4、挂钩标的基金的投资方向:主要为华勤技术拟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H股股份。
5、结构性存款投资币种:人民币
6、结构性存款投资本金金额:以起始日结构性存款确认通知上约定的投资本金金额为准。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勤技术作为全球领先的智能硬件ODM厂商,产品线覆盖移动终端、笔电、数据中心、AIOT、汽车电子、机器人等多元化业务,服务于包括消费电子、数据中心、汽车电子等各类细分领域的科技公司。而晶合集成作为半导体晶圆制造企业,代工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领域,与华勤技术在产品布局、终端客户、全产业链合作等方面具有高度业务协同。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加强终端客户服务,发挥双方在资源整合、业务拓展、产业资讯共享等方面协同优势,助力公司精准优化产能布局与产品规划,降低经营决策风险,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基础与综合竞争力。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的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提示
华勤技术本次香港首次公开发行事宜尚待获得香港联交所的最终正式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及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不能成功发行的风险。挂钩标的基金的实际认购金额以其最终签署的《基石投资协议》约定为准。本次投资的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系高风险产品,挂钩标的基金专项用于参与认购华勤技术拟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H股股份,受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环境、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汇率波动以及资本市场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特定情形下可能损失部分或全部本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认购华勤技术拟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H股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投资方式、签署认购股份相关协议等。关联董事邱文生先生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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