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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432          证券简称:有研硅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714.315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458.87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396.72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58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0,056.36万元,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835.5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2,180.3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7,180.39万元,与募集资金余额相差45,000.00万元均为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余额。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本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有研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对本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833万元用于新建8英寸区熔硅单晶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硅材料项目”中一部分资金11,922万元用于新建“集成电路用8英寸硅片再扩产项目”,原“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硅材料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具体情况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089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5]1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有研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1,663,967,265.37元。

  注2: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总额663,967,265.37元,其中已投入385,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流,35,935,687.59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用于股份回购,2,916,000.00元用于8英寸区熔硅单晶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注3:由于公司未承诺截至期末投入金额,此处填写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主要基于以下因素:第一,受市场需求变动的影响,公司根据行业技术的最新发展情况进行了工艺优化,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预期计划存在差异。第二,本着控制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适当调整了投资节奏。“集成电路用8英寸硅片扩产项目”已于2025年12月结项,公司8寸硅片产能已达到25万片/月。“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硅材料项目”受厂房设计及招投标等客观因素影响,开工较预期延迟。后期考虑到近年来大直径单晶市场需求疲软、价格下行及产业链库存压力影响,加之贸易战导致刻蚀材料出口下滑,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进行调整。

  注5:“集成电路用8英寸硅片扩产项目”已于2025年12月结项,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87.92%,系部分尾款尚未结清等。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432                                      证券简称:有研硅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

  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有研硅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有研硅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提示:请完整列示治理体系组成机构]   □否

  有研硅建立“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三层管理架构,由董事会制定可持续发展方针、目标;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作为管理层对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推进跨部门ESG工作小组协同;ESG工作小组作为执行层推进ESG相关事宜落地。

  (2) 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根据ESG治理架构依次递交专委会审核、董事会审议。信息报送频率为每年一次。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公司持续完善控制体系,依托《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内控管理工作效率,完成内控自评价工作。梳理并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定期检查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

  下简称《14 号指引》)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因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关联度较低,未对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及濒危物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故“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未纳入重要性议题,已按照《14号指引》在报告中进行解释说明。

  

  证券代码:688432          证券简称:有研硅         公告编号:2026-012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一、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阳西路555号、东育路588号第45层4501、4504单元。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1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4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00余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3.1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7.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36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4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含A股和B股)为29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8,208.81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3年普华永道中天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为:在相关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普华永道中天就投资者损失在上市公司担责范围内承担3%的比例连带责任,约人民币2万元。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九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澳洲资深会计师,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资格,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隆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隆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汪超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隆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本期审计服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普华永道中天的基本信息、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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