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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可持续发展报告全文。

  2、本可持续发展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__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__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_每年,董事会审阅___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_本公司持续加强内控监督,对可持续发展目标设定、战略执行、目标实现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管理___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相关规定,评估认为“污染物排放”“科技伦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议题对公司不具有财务重要性或影响重要性。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2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1日

  至2026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http://www.hongtastock.com)公开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会在表决议案4.01时,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股东会在表决议案4.02时,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华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回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A股股东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4、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欢迎各位股东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毕文博、许梦泽

  联系电话:0871-63577113

  电子信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

  邮政编码:650011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为全天,与会股东或授权委托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2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存在差异化安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352,625,072.30元。根据相关监管规则,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2025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32,074,411.7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交易风险准备合计341,056,780.47元后,2025年公司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为2,879,493,880.05元。

  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加上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每10股0.50元(含税),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2.1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16,787,742股为基数,扣除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3,554,036股计算,本次派发现金红利750,917,392.96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35,728,539.00元)总额986,645,931.96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39,984,720.18元(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26,630,652.14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2.84%。其中,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1.30%。

  派发总股本的基数以及最终派发红利总金额,均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为准。具体基数及金额,将在公司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时予以明确。

  2.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拟开展2026年中期分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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