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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6-021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碳中和”)向国开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金融”)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用于建设萧山区浦阳镇浙江兴能科技有限公司11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本次借款资金拟通过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权益性资金形式注入浙江兴能科技有限公司,用于项目资本金投入。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碳中和上述借款金额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80,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45,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3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有效期限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680,000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675,000万元,公司对东南碳中和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25,000万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的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碳中和”)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八路89号-1

  法定代表人:王东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东南碳中和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国开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

  借款人: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3月30日至2034年3月29日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债权人承担的除外)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东南碳中和融资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被担保人东南碳中和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728,5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0,307.73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97%,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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