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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完成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上市,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股份,故本次参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的股数由214,081,960股变为216,526,960股,增加了2,445,000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216,526,960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数量214,081,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216,526,960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数量214,081,96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1、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公司原回购专户中的2,445,000股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但因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已完成,公司原回购专户中的全部股份均已授出,且回购专户中已无任何公司股份,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确定的“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的原则,公司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216,526,96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股本为216,526,96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108,263,48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86,610,784股。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原则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6,52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16,526,96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03,137,744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4月8日。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000000元/股)(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1+0.4000000)。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4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4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4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3月30日至登记日:2026年4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转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4月8日。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303,137,744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9655元。

  2、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晓林、吴晓强承诺:“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鲁星路577号

  咨询联系人:孙启家

  咨询电话:0536-3536689

  传真电话:0536-3536689

  十、备查文件

  1、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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