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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重庆唯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唯纯”)持有公司股份29,846,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重庆唯纯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369,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00%,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12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246,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00%。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重庆唯纯出具的《关于所持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3月28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重庆唯纯减持公司股份合计5,895,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88,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此外,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自主行权,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2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412,314,050股变更为413,036,911股,重庆唯纯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比例为0.01%。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的“持股比例”以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前2025年12月4日的公司总股本412,314,050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上表中的“减持比例”和“当前持股比例”均以截至2026年3月27日的公司总股本413,036,911股计算;

  2.上表中的“原计划减持比例”以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前2025年12月4日的公司总股本412,314,050股计算;

  3.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自主行权,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2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412,314,050股变更为413,036,911股,重庆唯纯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比例为0.01%。重庆唯纯主动减持比例和被动稀释导致的股份变动比例合计为1.44%。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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