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5 证券简称:兴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3日 14点40分
召开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兴发大厦3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3日
至2026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4款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上述文件至少应当于2026年4月22日下午15:00前送达到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22日,13:30-15: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兴发大厦34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sinophorus.com
电话:0717-6949200
联系人:王力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
邮编:443000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45 证券简称:兴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9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障运营稳定,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借款、信用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日常经营货款担保等)等内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担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截至目前担保余额的截至时点为2026年3月20日。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不能从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期限等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1、主要信息及股权结构
2、主要财务指标
注:以上被担保人中,除江苏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为未经审计数据外,其他主体主要财务指标均为经审计数据。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所涉及公司、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在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会要求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为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73.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8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5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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