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6-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1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伟先生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及《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岚、姜丽丽、吴常虹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十五)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1.沈伟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沈伟回避表决。
2.陈岚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陈岚回避表决。
3.姜丽丽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姜丽丽回避表决。
4.吴常虹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吴常虹回避表决。
5.陈燕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陈燕回避表决。
6.方海城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方海城回避表决。
7.邱倩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赵小兵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蒋巍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李伽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汪蕊莹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杨海丰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何彦2025年度薪酬情况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中2025年董事薪酬情况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听取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议案等具体事项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事务所承担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3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609134343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阳西路555号、东育路588号第45层4501、4504单元
首席合伙人:李丹
普华永道事务所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事务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此外,普华永道事务所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事务所合伙人数为1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94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00余人。
普华永道事务所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3.1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7.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36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含A股和B股)为29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8,208.81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普华永道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为:在相关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普华永道事务所就投资者损失在上市公司担责范围内承担3%的比例连带责任,约人民币2万元。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事务所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事务所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事务所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九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炜彬,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事务所执业,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事务所执业,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凯,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事务所执业,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事务所拟受聘为公司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炜彬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凯先生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事务所拟受聘为公司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事务所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炜彬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叶骏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凯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4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公司2026年度审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于普华永道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并跟进了解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其为公司2025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按时完成了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建议董事会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事务所承担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集装箱34,200个,其中20GP集装箱13,700个、40GP集装箱4,550个、40HQ集装箱15,950个。
● 新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投资总额87,118.00万元,建设内容为购置集装箱53,000个,其中20GP集装箱22,000个、40GP集装箱1,000个、40HQ集装箱30,000个。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的剩余资金39,235.02万元。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2028年12月。
●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 变更募投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41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8,38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6,049.45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1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61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上述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船舶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882.98万元。公司高度关注市场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更好地保护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在备案证明中的建设内容“购置集装箱34,200个,其中20GP集装箱13,700个、40GP集装箱4,550个、40HQ集装箱15,950个”变更为“购置集装箱53,000个,其中20GP集装箱22,000个、40GP集装箱1,000个、40HQ集装箱30,000个”,公司拟将原项目剩余资金39,235.02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17.97%)投资于新项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15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交易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集装箱建造厂商,暂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投资总额87,118.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87,118.00万元,原计划用于“购置集装箱34,200个,其中20GP集装箱13,700个、40GP集装箱4,550个、40HQ集装箱15,950个”,由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满强航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882.98万元,投入进度为54.96%,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9,235.02万元,公司已完成购置集装箱26,000个,其中20GP集装箱12,000个、40GP集装箱500个、40HQ集装箱13,500个,均已投入航线运营。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结合市场情况与客户核心需求,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核心可行性要素不变的情况下,调整购置的具体箱型结构和数量,变更具体原因如下:一是进一步扩充箱队规模,匹配公司当前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及时响应客户用箱需要,为精品航线的服务品质筑牢硬件基础。二是有利于优化箱队结构,通过提高箱型与货物结构适配度,提高集装箱使用效率,助力航线整体经营能力。
为统筹安排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购置项目的建设内容,并按照实际情况及业务需求分批建造集装箱,公司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8年12月,具体如下: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并且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同时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情况
1.新项目名称: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集装箱购置项目。
2.新项目内容:购置集装箱53,000个,其中20GP集装箱22,000个、40GP集装箱1,000个、40HQ集装箱30,000个(其中20GP集装箱12,000个、40GP集装箱500个、40HQ集装箱13,500个已完成)。
3.新项目实施主体: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满强航运有限公司。
4.新项目投资方案和金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1、契合战略规划,匹配航线及运力拓展需求
本次项目变更与公司未来航线规划、运力拓展计划高度契合。根据“十五五”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坚守品牌战略,寻求精品航线的复制机遇。集装箱为公司保持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核心资产,充足且适配的集装箱资源将为公司精品航线的持续升级、运力规模的稳健扩充提供稳定的硬件支撑与服务保障。
此外,自有箱比例提升将减少公司对外租箱的依赖,适当降低租箱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成本波动风险,进而实现用箱成本的可控与稳定。
2、优化箱队结构,赋能成本管控
新项目将进一步适配货物结构满足客户需求。合理的箱队结构将提高货物适配性,提升集装箱使用和调运效率,有利于箱源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
3、增加品牌宣传窗口
集装箱作为海运的核心载体,是公司品牌传播的移动窗口。公司通过在自有集装箱设置专属标识,可将品牌形象辐射至更广泛的市场区域,进一步巩固客户粘性与市场辨识度。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2026年全球经济缓慢复苏,但中长期仍面临下行压力,据IMF预测,2026年全球经济增速预计为3.3%,区域经济分化态势显著,亚太地区持续扮演全球经济增长引擎,全年经济增速预计达4.1%,其中亚洲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速预计为5.0%,东南亚区域继续保持较高经济增速,2025年东盟国家经济增速达4.3%。
受益于亚洲地区经济基本面的支撑,区域内贸易蓬勃发展,亚洲区域集装箱航运市场仍然是最具有活力的区域,根据克拉克森预测,2026年至2027年,全球集装箱海运贸易量继续保持增长,但增速有所放缓,在主干航线贸易量开始承压的背景下,远东至发展中经济体及亚洲区域内航线支撑全球集装箱海运贸易增长,成为全球集装箱海运贸易增长主要推动力。
(二)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及自身经营规划和经营状况,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募投项目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动、项目无法顺利推进等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适时安排,加强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以最大程度降低有关风险事项对本项目顺利实施的不利影响。
五、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可能涉及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六、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12元(含税)。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00,317,223.61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08,178,346.26元。公司2025年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94,120,000股,以此计算2025年末期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92,001,440.00元(含税),加上2025年中期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人民币258,824,000.00元(含税),公司2025年度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50,825,44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0.04%。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公司实际派发金额,本年度为预计派发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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