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材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高性能高温母合金制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6年3月31日延期至2030年3月31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0,91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它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63.39万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20002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北京航材优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材优创”)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航空航天钛合金制件热处理及精密加工工艺升级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12,204.39万元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要求进行存管,待后续确定具体用途。
三、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高性能高温母合金制品项目”的实施期限由2026年3月31日延期至2030年3月31日。
(二) 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高性能高温母合金制品项目”具体包括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新增工艺设备、搬迁部分生产线设备,并进行信息化系统建设。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24个月,具体分为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各阶段。截至目前,已完成6吨真空感应熔炼炉、6吨电渣重熔炉、6吨真空自耗炉等工艺设备的招标、合同签订,持续推进设备采购工作。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内高温合金市场需求发生较大变化,C919进入规模化交付阶段、全球AI数据中心爆发式增长引发对燃气轮机的需求增加和航空发动机升级迭代,对高温合金提出更高的要求,需求也发生相应的变化,募投项目中部分产品配套工艺设备同步需要重新论证调整。
同时,随着智能制造的不断普及,安全生产、节能降碳、绿色制造等要求的加严,对生产车间自动化、数字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效环保的拆箱、精整等工序自动线建设十分必要。项目原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自有土地,存在地块小、周边产业建筑拥挤、厂区内电量资源紧张等问题,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核心设备为真空感应熔炼炉、电渣重熔炉、真空自耗炉,承担着至关重要的任务,直接决定了母合金锭的化学成分、纯净度、组织均匀性以及最终产品的性能,是整个制造流程的核心环节。核心工艺设备耗电量大,如单套大吨容量的三联熔炼设备用电超5000kw,单台3吨的真空感应熔炼炉用电超2000kw,厂区内电力容量有限、资源紧张,且相关设施老旧,无法保证项目落地及未来产能拓展的需求。综上,原建设地点无法支撑产业未来发展需要,需要对募投项目建设地点进行重新论证选址。
基于项目工艺需求,对多块备选地块进行了多轮严谨比选,但在匹配土地使用性质、落实合规规划指标以及确定最优建设落地方式等关键环节耗时较长,导致项目未能按期开工。
经长时间的考察、沟通、论证,拟将该项目落地在中国航发顺义园区。该园区共有工业用地约579亩,待建用地约180亩,在北京工业用地稀缺的情况下,园区可为高温合金母合金产业持续发展提供较为充足的承载空间;此外,园区已入驻中国航空发动机研究院、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相关产业及公司航空高性能弹性体材料及零件产业项目都集中于此,具备产业集群效应,可享有航空发动机产业资源联动、产业集聚发展的优势,满足长远发展需求。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土地购置的初步意向协议,约定公司拟向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土地,后续将开展新选址的土地评估购置、投资备案、建设备案及勘察、设计等工作,待履行法定程序后再进行正式协议的签署。
基于此,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变化、市场需求变化、实际建设进度等情况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规划及进度进行重新评估,拟将“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高性能高温母合金制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四、 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高性能高温母合金制品项目”累计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为0.03%,本项目在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前募集资金投入进度预计不超过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用高性能高温母合金制品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论证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根据最新的市场分析数据,高温合金市场在未来十年内将迎来显著的增长机遇。根据Qyresearch调研显示,全球高温合金市场销售额预计2030 年将达到1,080亿元;根据思瀚产业研究院整理,预计到十四五期间我国高温合金市场规模将保持年化9.4%以上的增速,到2026年达到342亿元左右。
我国燃气轮机产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产替代市场空间广阔。GRANDVIEWRESEARCH报告显示,2028年燃气轮机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350.2亿美元,其中电力和公用事业的份额将进一步扩大。燃气轮机的国产化生产将进一步带来高温合金材料需求的大幅增长。
在民用航空领域,伴随国产大飞机的逐步成熟,国内民航市场的高温合金需求量也在不断增长。据《中国商飞公司市场预测年报(2021-2040)》测算,我国航空市场将接收50 座级以上客机9084 架,价值约1.4万亿美元。伴随C919放量,以及其配套的CJ1000发动机成功装配,预计将带来可观的市场空间。这将进一步推动民用发动机用高温合金材料的需求增长。综上所述,高温合金母合金市场基本保持增长态势,市场前景看好,高温合金母合金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项目拟按照公司的发展规划及长远目标对高温合金母合金科研生产进行总体规划,重点补充实现高温合金母合金年产7500吨、大型高温复杂结构件模具300件的生产年能力;补充完善高温合金母合金检测设备及技术,构建高温合金母合金“实验室-中试-批产”完整的研发能力。
本项目的实施,将解决公司高温合金母合金产业未来发展的重要问题,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高温合金领域的领先地位,显著增强我国航空航天领域高温合金母合金的自主保障能力。项目的实施对企业自身和国家军用及民用高温合金市场的高效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经过对细分市场需求和订单预测的重新测算,结合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和整体业务布局,公司认为高温合金母合金市场具有显著的投资价值,该项目可行。
(三)重新论证的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实施上述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备继续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是基于对内外部环境、公司战略、项目可行性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也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持续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五、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通过查验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资料,并对其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分析,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0日,是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7层
法定代表人:管见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G3070M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全部来自单一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及组织架构
财务公司依据《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建立了权责清晰的治理架构,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经营层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风险、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公司内设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结算业务部(司库管理部)、信贷业务部、资金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审计稽核部八个部门。形成了前、中、后台分离、岗位制衡、权责明确的管理架构。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构建了“三道防线”风险管理体系:业务部门负责规范操作,风险管理与合规审查部门负责风险监控,审计稽核部门独立开展内部审计。财务公司围绕各项业务制定了系统、全面的内控制度,覆盖主要风险点。各岗位在日常操作中能够主动识别风险、落实控制措施。经评估,财务公司2025年主要面临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但整体风险可控,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三)内部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1)持续优化结算管理制度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制定了完备的结算业务规章制度及操作细则,明确各项结算和存款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保障资金安全
在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监管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开展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
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内部结算账户,通过线上或柜面渠道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且具有较高程度的数据安全性。结算业务部设有经办岗、复核岗,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财务公司将重要空白凭证、财务印鉴等交予不同人员分管,有效降低了道德风险。
2、信贷业务管理
(1)持续完善信贷管理制度
财务公司制定了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对现有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范并严格执行。
(2)严格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财务公司实行贷审分离、分级审批、贷放分离制度,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财务公司建立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职责,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信贷部门负责贷款调查、评估;审批机构负责信贷决策和贷中审查;贷款发放部门负责检查放款条件的落实。
(3)贷后检查
财务公司的信贷人员实时掌握贷款发放及回收情况,定期开展贷后检查。
3、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主要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票据服务、会计核算等。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以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系统软件作为核心业务系统,数据服务器由财务公司自主运维管理,所有数据传输均经过加密处理并实现了数据异地备份,目前财务公司信息化系统运行稳定正常。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财务公司制定了多项与信息科技相关的内控制度,提升了员工的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了相关业务的操作,满足财务公司业务核算和规范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4、内部审计监督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审计稽核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度开展常规稽核与专项稽核,对财务公司的经济管理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与评价。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与效益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潜在风险,督促责任部门限期整改,跟踪整改进度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向管理层提出有效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开展经营活动,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在组织建设方面,财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负责审议批准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经营层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计划财务部设置3人岗位,负责日常核算,预算执行监督等工作。
在制度建设方面,财务公司的现行管理制度已覆盖当前的财务管理活动,相应的《内控操作手册》进一步对会计基础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税务管理等工作流程提供了规范和指引,既做到各类操作有规可依、有据可查,又满足了外部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航发对会计政策体系化建设的要求。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含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2,749,498,094.55元,公司子公司航发优材(镇江)钛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在6,000万元无抵押信用贷款。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与中国航发财务发生存贷款业务期间,将每半年取得并审阅中国航发财务的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评估,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内控体系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主要监管指标符合规定,经营稳健,未发现影响资金安全的重大风险事项。
(二)公司在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资金安全具有保障。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07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52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536,203,630.05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484,850.51元后,2025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481,718,779.5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506,108,414.41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足,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持续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528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45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535,875股后的股本为448,464,125股,以此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6,545,356.83元,占公司2025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20.04%,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8.01%。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00,247,856.83元(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03,702,500.0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7.35%。
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备注: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股规则》第12.9.1条“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公司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为2024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同意方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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