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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26年4月1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林语路36号嘉应制药(湖南)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能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9人,代表股份158,927,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217%(剔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总股本计算,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股份158,927,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217%。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26人,代表股份45,748,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07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45,748,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0738%。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795,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9%;反对1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6%;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5,616,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5%;反对1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5%;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772,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7%;反对1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6%;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5,594,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21%;反对1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5%;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58,761,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4%;反对1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0%;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5,582,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7%;反对1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1%;弃权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袁慧芬、陈迪章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出具见证意见结论如下: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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