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电力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长王慷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子瑞、财务总监邱芳勇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陈连杰、刘雪莹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市基思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王慷、魏琼、罗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慷、魏琼、罗伟、深圳市基思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连杰,刘雪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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