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C座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谢文录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 议案名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10、 议案名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1-11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1-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刘东亚、徐隽逸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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