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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代表人:

  马孝峰    熊  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7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

  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2025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竞争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安排募集资金投入,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承诺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3、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6443***65存在部分资金被冻结情况,被冻结金额为6,224,699.02元,系因合同纠纷中对手方申请财产保全而被冻结。具体详情参见2025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被冻结、质押或担保等使用受限情况。保荐人提醒公司积极关注并采取措施应对上述募集资金冻结情况,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23,658.91万元,同比下降11.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616.61万元,亏损幅度较上年同期缩减37.09%,公司已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业绩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保荐人提示公司持续关注业绩情况,积极采取措施提升业绩表现,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代表人:

  马孝峰    熊  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7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跟踪报告

  一、保荐工作概述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保荐代表人:

  马孝峰    熊  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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