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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兴亭路与宝莲路交叉处福建傲农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苏明城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4人,其中董事吴有林、蔡江富、李浩哲、李景隆、陈明艺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彭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本次会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为关联议案,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3、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奂佶、栾容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0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即2025年9月6日至2026年3月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8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以上核查对象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结合公司筹划及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经公司核查,上述84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是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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