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了19号解释,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19号解释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公司已按照要求执行19号解释规定的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净利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有效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公司代码:603256 公司简称:宏和科技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净利润金额为人民币201,913,337.03元。以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日最新股本904,586,445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8元(含税),预计利润分配金额人民币61,511,878.26元,分配比例为30.46%。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玻璃纤维是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具有耐腐蚀、耐高温、机械强度高、绝缘性好、尺寸安定性强等优点,应用领域涉及多个行业,在建筑建材、电子电气、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航空航天、国防军工、IC封装基板、消费类电子等领域中得到了广泛应用。通常用作复合材料中的增强材料,电绝缘材料和绝热保温材料,电路基板等,是高新技术产业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材料。
电子级玻璃纤维纱是以叶腊石、石英砂、石灰石、白云石、硼钙石、硼镁石等多种矿石为原料经高温熔制、拉丝、后加工等工艺制造成,其单丝的直径为几个微米,相当于一根头发丝的1/20,每束纤维原丝都由数百根甚至上千根单丝组成。
电子级玻璃纤维布是由电子级玻璃纤维纱(E玻璃纤维/无碱玻璃纤维制成的纱线,一般单丝直径9微米以下)织造而成,可提供双向(或多向)增强效果,属于重要的基础性材料,简称“电子布”。
在电子行业,电子布上由不同树脂组成的胶粘剂而制成覆铜箔层压板(业内简称为覆铜板,CCL),而覆铜板是印制电路板(PCB)的专用基本材料。印制电路板是重要的电子部件,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也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电子布作为生产覆铜板不可缺少的材料,是生产印制电路板的基本材料。
公司提供全系列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产品,并在高端电子布产品领域建立了竞争优势。公司产品包括极薄布、超薄布、薄布、厚布等E玻璃纤维布,低热膨胀系数、低介电等特种电子布以及电子纱等。
电子布厚度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电子布厚度示意图
电子布厚度与基重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电子布厚度与基重示意图
公司的产品超薄布、极薄布等E玻璃纤维布,低介电、低热膨胀系数等特种电子布以及电子级玻璃纤维超细纱线、极细纱线属于玻璃纤维行业内高端产品,对产品的性能要求、外观要求都很高,属于玻璃纤维行业中精细化、精致性的产品。
产品应用供应流程如下图:
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主要作为增强材料应用在覆铜板(CCL)中,最后以印制电路板(PCB)的形式应用在各类终端电子产品中。玻璃纤维在电子产业链处于“电子纱→电子布→覆铜板→印制电路板”价值链上游。电子级玻璃纤维布技术要求高,且资金壁垒明显,在全产业链中价值创造能力较高,其使基板具备优异的电气特性及机械强度等性能。
近年来,全球5G通讯、消费电子等下游消费市场蓬勃发展,覆铜板行业和印制电路板产业将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也将带动电子级玻璃纤维布行业的发展。印制电路板下游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服务器、5G基站、汽车、消费类电子产品、工业控制、仪器仪表、医疗机械、航天航空、IC芯片封装基板等高科技电子产品中。
终端主要应用产品如下图所示:
在人工智能技术爆发式增长的当下,AI算力硬件迭代催生PCB行业结构性增长,PCB板需满足高频高速、低信号损耗、高散热性能等严苛要求,电子布作为PCB板的核心原材料之一,将不断朝着低介电、低热膨胀系数等高功能性方向迭代升级。
由于单台AI服务器所使用的PCB及电子布的价值量远高于传统服务器,随着AI应用的不断扩展,预计低介电、低热膨胀系数等高功能性特种电子布的需求将大幅增长。高端消费电子领域,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电子设备也不断朝着“薄、轻、短、小”的方向发展,电子布亦将继续朝着薄型化、轻型化的方向发展。此外,随着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广泛应用,智能终端设备包括AI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AR/VR设备等,需采用具备更高性能的PCB,因此对于特种电子布的需求将持续提升。
1、主要业务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供应商,专注于极薄布、超薄布等高端E玻璃纤维布以及低介电、低热膨胀系数等特种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2021年黄石宏和电子级玻璃纤维纱线顺利投产后,公司实现了电子纱、电子布一体化生产和经营。
2、经营模式
公司以下游客户的需求为导向,营业人员负责提前与下游客户沟通订单状况,并持续了解市场行业的发展情况,保证电子纱线及化学品原材料的充足、客户订单及时安排生产并按时交付,确保客户供应链安全,使公司在各个环节上紧密协调,实行高效扁平化的经营管理策略。
3、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月度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月度生产计划,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往年同期数据,预测原材料需求量,并与现有库存相比较,在考虑安全库存的基础上确定月度物料采购计划。
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以合格供应商进行询比议价开展采购作业,根据原物料价格实行国外采购与国内采购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公司《采购管理作业程序》执行采购作业。
4、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销售部门根据订单提出下月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库存量来制订下月生产计划。
公司采用ERP系统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计划生产和订单生产,以计划生产为主。计划生产是依据销售部提供的月度销售计划来安排的生产,适用一般规格产品或有固定客户的常规产品;订单生产是指销售部取得客户订单后,管理部门依据客户的订单或客户的新要求来安排的生产,适用于特殊规格或新客户的产品。
5、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按客户所属地区分为中国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中国境内销售包括直接销售至中国境内客户与通过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后运至中国境内客户的情形;境外销售为客户所属地区属于境外。
公司销售定价综合考虑产品生产成本、市场供应情况及趋势、目标客户的可接受价格区间、过往产品销售情况、竞争产品的价格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述股权结构图中本公司直接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系根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登记完成后的公司总股本904,586,445股计算所得。持股比例,均系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述股权结构图中本公司直接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系根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登记完成后的公司总股本904,586,445股计算所得。持股比例,均系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103.38万元,同比去年增加40.31 %;实现净利润20,191.33万元,同比去年增加17,911.24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91.33万元,实现每股收益0.23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567.35万元,同比去年增加19,030.21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567.35万元,同比去年增加19,030.21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0.22元。
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2.83亿元,同比增加30.85%;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50亿元,同比增加13.78%;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03 %,同比增加11.44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其中《第十三号——化工》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统计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除营业收入数据外,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
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本所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欣洁,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吕欣洁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嘉尧,202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周嘉尧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齐,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齐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1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9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5万元。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将由公司管理层与毕马威华振协商后确定。
本说明仅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就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2026年报审计师进行披露,而向公司提供事务所基本情况之用。除此之外,本说明不应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时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同意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及聘任其担任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6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毕马威华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8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6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2026年度内控审计服务。有关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各独立董事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表决时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刘许友先生、谢宜芳女士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并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董事薪酬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工作情况进行发放,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5.1确认董事长毛嘉明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毛嘉明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2确认董事兼财务负责人黄郁佳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黄郁佳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3确认董事张斌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张斌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4确认董事贾小艳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贾小艳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5确认董事钟静萱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钟静萱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6确认董事吴最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吴最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7确认独立董事庞春云女士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8确认独立董事刘许友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许友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9确认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阮吕艳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10确认独立董事谢宜芳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谢宜芳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并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情况及工作情况进行发放,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6.1确认高级管理人员毛嘉明先生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毛嘉明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2确认高级管理人员黄郁佳女士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黄郁佳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3确认高级管理人员邹新娥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得存在关联交易。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将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的项目都会经过严格的评估和筛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及子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资金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1,913,337.03元,合并报表里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0,549,237.89元,母公司报表里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7,495,998.22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904,586,4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511,878.2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0.4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扩建项目、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 123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12:30—13:30
(二)登记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安梅 联系电话:021-38299688-6666 传真:021-68121885电子邮箱:honghe_news@gracefabric.com 地址: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 号。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