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0 证券简称:中科三环 公告编号:2026-016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战略框架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盘毂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毂动力”)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充分依托各自优势,围绕轴向磁通电机用磁性材料的开发与供应,开展长期战略合作。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盘毂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中心路1158号21幢401室
注册资本:23,899.2914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动力科技、电机技术、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机设备、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的设计与销售,电子元器件、电池、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盘毂动力是专注于轴向磁通电机及其电驱动系统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特种车辆、工业驱动、节能装备等领域,致力于为全球绿色交通和工业节能提供领先的电驱动解决方案。
盘毂动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盘毂动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盘毂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 合作目标
通过战略协同,共同研制面向轴向磁通电机专用的超高端磁性材料,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采购供应关系,并基于研发成果择机设立合资公司,实现从材料研发、生产制造到产业化应用的全链条深度合作,服务国家高端制造与绿色低碳发展战略。
(二) 合作原则
甲方充分发挥磁性材料研发、生产与供应优势,乙方充分发挥电机技术、市场与采购需求优势,双方共同推动合作落地。双方将积极协调各自关联资源,确保合作高效推进。
(三) 合作内容
双方将围绕轴向磁通电机用磁性材料的开发与供应,开展以下合作:
1、共建联合研发中心,研制超高端磁性材料
双方共同设立“轴向磁通电机用超高端磁性材料联合研发中心”,开展适用于轴向磁通电机的超高磁能积、超低损耗、高耐温性稀土永磁材料及集成磁路的定制化研发与性能优化。
2、磁性材料长期稳定供应合作
基于联合研发成果及量产能力,双方建立为期五年的战略采购供应关系。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优先、稳定的材料供应保障,乙方承诺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材料牌号、性能指标及商务条件基础上,自本协议生效后五年内,每年向甲方采购一定数量的轴向磁通电机用超高端磁性材料的(具体规格、型号、价格及年度分解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甲方将给予乙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及优先供货权。
3、择机设立合资公司,实现(超)高端磁材专业化生产
双方同意,基于联合研发中心的技术成果及市场验证情况,在条件成熟时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专注于轴向磁通电机专用高端磁性材料的规模化生产制造。
4、联合承担国家级科研与产业化项目
双方协同申报国家“十五五”重点研发计划、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等国家级项目,聚焦“超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高端电机系统集成”等方向,共同争取国家政策与资金支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5、产业链协同与市场拓展
双方共同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工业驱动等下游应用领域的联合推广,利用各自客户资源,推动超高端磁性材料与轴向磁通电机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在终端市场的应用。
双方就上述具体合作项目,在履行各自内部审批程序后,可另行签订专项合作协议明确具体事宜。
(四)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期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锁定下游需求、拓宽销售渠道,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高性能钕铁硼研发和制造领域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重大依赖。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预计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构成重大影响,长期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取决于双方合作的实施情况以及后续市场发展等情况。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和进度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预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双方可另行签订专项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情况:无
2、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不存在变动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接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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