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9
转债代码:118065 转债简称:艾为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7,577.74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不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6年4月8日,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同意公司将“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验资报告》。
二、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7,747.45万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剩余资金以自有资金补足。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18,932.47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1,251.13万元,合计约20,183.6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73,858.20万元变更为94,041.8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73,858.20万元变更为94,041.8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进行了划拨,实际划拨金额为20,205.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变更为94,063.20万元。
2024年4月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因外部环境变化,公司无法与临港规资处有效沟通导致拿地方案的审批推迟,亦无法与政府部门各委办单位有效沟通导致并联征询批复意见延缓。在取得产证后根据主管部门对用地地块的设计要求,设计单位重新对施工图进行调整修改,建设规模超过原先体量,项目新增设计两层地下室,整体施工周期增加,并需要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方案重新进行专家评审,导致项目建设周期拉长,本项目投产时间也将随之顺延,董事会同意对“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将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4年8月延期至2026年3月。
2025年7月27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由于宏观市场环境、行业技术发展、公司经营战略等因素变化,公司对研发项目规划进行了调整,拟将原用于“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中的子项目拟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拟加大对55nm和40nm BCD 先进工艺导入的投入,根据对未来投入规划的测算,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6年8月,以实现募投项目建设基础平台性及前瞻性的技术的目标。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6月,该项目包括高性能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开发和信号链芯片产品开发,项目产品具有种类多、范围广、部分品类开发专业性门槛高等特点,随着细分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需要更多的时间分析最新市场需求,根据需求进一步升级迭代产品,以更好的适应市场变化,优化资源配置。同时,“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5G 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和“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0,075.57万元投入“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后,可以支撑公司高性能模拟芯片的后续研发投入和升级迭代。在综合考量当前市场需求、募投项目进度、更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后,将“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延期至2027年12月。保荐人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注:1、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预计尚需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延期,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
3、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审慎使用、费用管控的原则,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加强了对募投项目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有效降低了募投项目实施成本;此外公司通过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增加了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益,使得本次募集项目募集资金结余。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6年3月31日,“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19,125.79万元,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余额扣除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11,548.05万元后的7,577.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日转出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的全部余额为准。
在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节余募集资金投入“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事项完成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 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与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为电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和长远战略相吻合,同时亦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5
转债代码:118065 转债简称:艾为转债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当前国际宏观形势错综复杂,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加剧,汇率走势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公司存在境外采购与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外币,汇率变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管理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万美元,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业务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期权及期权组合等。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审议通过2027年度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授权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由于操作人员对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能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履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3、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并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以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5、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6、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变化,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可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在充分保障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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