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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证券代码:603334         证券简称:丰倍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 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生物柴油销售量系实现销售的生物基材料中生物柴油含量与生物燃料数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34         证券简称:丰倍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9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充分拓展子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整体融资能力,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倍生物”)预计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9亿元的担保(含本数)。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四)担保额度调剂说明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被担保子公司(含本年度新设、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使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最高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以上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过连带责任保证,未发生逾期担保或担保到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本次担保预计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9亿元的担保(含本数),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3%,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形,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34         证券简称:丰倍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7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 人员信息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截至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3. 业务信息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03家(制造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 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中兴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君女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赛赛女士,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凤娇女士,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先生,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起在中兴华执业,承担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

  2. 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 独立性

  中兴华和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初步确定为合计人民币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收费较上年同期增长18.75%,如消费者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变化,以及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原则及具体工作量在合理水平内调整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对中兴华进行了审查,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34         证券简称:丰倍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独立董事的津贴为7.20万元/年(含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为679.19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40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报销。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其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基本薪酬根据个人能力、责任、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方案实现结果为准。

  3、除董事职务外、在公司不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及考核结果结算薪酬。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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