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2026-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由工资总额的2.5%调至1.5%。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2025年及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1 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
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 号)的有关规定,一般企业按照
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考虑已计提未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尚有结余,现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已超过公司职工教育和培训需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将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由工资总额的2.5%调至1.5%。
(二)变更的适用日期
执行日期:2026年1月1日。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按照当年职工工资总额的2.5%计提职工教育经
费。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职工
教育经费,当年计提金额不足使用时,优先使用结余,无结余时按不超过职工工
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列支。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
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不会对公司2025年及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该项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预计减少2026年职工教育经费500万元,增加利润500万元,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2025年及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的有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将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比例由工资总额的2.5%调至1.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2025年及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16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宇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韩晨君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罗丹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召开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次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6-01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增补独立董事纽春萍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增补独立董事纽春萍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任思龙先生、樊剑军先生、纽春萍女士,其中任思龙先生任召集人;上述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件:纽春萍女士简历
纽春萍女士:女,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博士,美国路易斯安娜州立大学MEMS实验中心博士后。现任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器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低压电器专委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高级会员。纽春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纽春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制定后的《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内容详见2026年4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整(含税)/人。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3、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如适用)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由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或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项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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