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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日

  3、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葛丰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9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2,998,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7,212,488股的41.566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7,212,488股的0.0000%;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6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2,998,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7,212,488股的41.5663%。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6年3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2025年年度报告》于2026年3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2)刊登在2026年3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6013)。

  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6年3月)全文刊登于2026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7、《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于2026年3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9、《关于选举宋骄阳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6年3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6年3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李雪莹律师、赵丹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4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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