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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关联方累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700万元,截至目前,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600万元。

  一、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4月1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因时间紧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会议由李红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2、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情况

  为满足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日常经营周转需求,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定开展,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悦合智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悦合智创”)、关联人北京十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纪科技”)拟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悦合智创及十纪科技可根据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在借款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向公司提供借款),本次向关联方借款公司无需支付利息,也无需向关联方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

  悦合智创、十纪科技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拟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方(关联法人)基本情况

  1、嘉兴悦合智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EF9K9K0W

  成立时间:2025年03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新南洋路328号4楼401办公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悦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出资额:19,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北京十纪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4.7368%、北京悦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2632%。

  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悦合智创的资产总额为28,569.94万元,负债总额为1,215.10万元,净资产为27,354.83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2.16万元。

  2、北京十纪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2B0BF1B

  成立时间:2021年05月1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17号1幢1至11层101-1015

  法定代表人:李红明

  注册资本:1122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北京零色沸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89.13%、北京申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80%。

  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十纪科技的资产总额为46,220.93万元,负债总额为19,283.30万元,净资产为26,937.63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38,622.72万元,净利润为3,621.18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后续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向关联方借款的金额、期限等范围内,根据经营资金的实际需要,确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了融资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本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支付利息,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和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支持力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方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不需要支付利息,也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维持公司资金周转,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历史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向控股股东悦合智创、关联人十纪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陕西康惠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总经理WANGJING累计借款发生额为4,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48%),该类借款均未收取利息,且公司也未向关联方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措施,截至目前,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为600万元。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17号十纪科技大厦10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红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 董事会秘书董娟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为陕西友帮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一、议案二及议案三均特别决议议案,该三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四、五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沈诚敏、卢昶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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