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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状况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制订《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 薪酬与津贴方案

  (一) 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为8.4万元/年(税前)。

  (二) 非独立董事薪酬与津贴

  1、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外部董事津贴为5.2万元/年(税前);

  2、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同时领取内部董事津贴2.2万元/年(税前)。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四、 薪酬构成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的设计及水平确定主要考虑其岗位价值、任职人员的资历及所在行业的水平。具体薪酬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股东会审批通过的薪酬与津贴方案框架内结合公司的经营指标、个人年度任务考核等情况参照下表予以定级核发。

  

  五、 绩效考核体系

  (一) 考核主体

  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机构,并对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 考核指标

  

  (三) 考核等级

  

  (四) 绩效计提系数计算

  绩效计提系数=公司业绩系数×个人考核系数

  具体计提系数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分数,由公司相关部门在上述范围内研究后拟定初步建议,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后执行。

  六、 薪酬发放

  1. 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

  2. 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计算,在当期会计年度内按实际绩效考核周期不定期预发不超过70%的绩效奖金,剩余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后一次性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时将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对已预发放的绩效薪酬进行核算确认,如存在需扣回的情况则按核算结果扣回相应款项。

  公司集团人力行政中心、集团财务中心将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绩效计提系数计算及薪酬发放等。

  七、 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4. 本薪酬与津贴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薪酬与津贴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5.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2年4月修订)》同步废止。

  八、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周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网址(https://eseb.cn/1wHj7TfQow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总裁易雨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蒋卫龙先生,财务负责人伏文平先生,独立董事黄浩先生、王猛先生、曾燕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前访问(https://eseb.cn/1wHj7TfQow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标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威股份”)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标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顺威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新能源”或“受让方”)以人民币48,750万元分期付款收购骏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实业”或“转让方”)所持有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伟科技”或“目标公司”)75%股权。截至2024年7月9日,骏伟科技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威新能源派出的董事已占骏伟科技董事会多数席位,同时骏伟科技已提供股权转让后的经盖章的股东名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亦已完成。

  二、 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顺威新能源与骏伟实业及刘伟铿、周光辉、陆福中、李源昌(上述自然人为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签署的《关于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骏伟科技原股东骏伟实业及刘伟铿、周光辉、陆福中、李源昌承诺骏伟科技2024年、2025年、2026年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相关协议内容如下:

  1.业绩承诺

  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承诺,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承诺的净利润分别为:

  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净利润”是指目标公司每一日历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业绩补偿

  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任一年度实际净利润未达到转让方承诺的净利润的95%的,则转让方与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应以货币资金向受让方支付业绩补偿,业绩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当期应补偿金额=(目标公司当期承诺净利润-当期实际净利润)÷补偿期限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目标股权交易对价。

  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累计金额低于承诺净利润累计金额的95%的,累计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补偿金额=[(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三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对价总额]-2024至2026年度计算的累计已补偿金额,双方同意,补偿金额上限为:股权转让对价款×(1+6%年化利率÷365×自目标公司尾款支付至共管账户日至全部业绩承诺补偿款支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日的实际天数)。

  若计算的补偿金额为负值或0,则转让方无需另行补偿,如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金额高于承诺净利润累计金额的,则受让方需退还转让方已补偿部分(如有)。

  3.业绩承诺保障及补偿方式

  为确保转让方及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履行或足额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安排,转让方与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共计24.9%的股权质押给受让方作为业绩承诺的担保,并同意在尾款支付前办理完成上述股权的担保及质押登记手续。

  若业绩承诺均完成或业绩补偿均履行完毕的,则受让方同意协助转让方、目标股权最终持有人办理目标公司剩余质押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

  三、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26〕3-90号),骏伟科技2025年度业绩承诺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骏伟科技202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34.93万元,完成率70.70%。骏伟科技未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

  四、 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以及公司拟采取的业绩补偿安排

  受外部贸易环境及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汽车行业竞争加剧等综合因素影响,骏伟科技核心外资客户进行供应链转移及客户订单收紧,导致骏伟科技主营业务受到一定冲击,业绩承诺期间整体经营情况不及预期,业绩出现下滑,因此骏伟科技未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骏伟科技2025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95%(即4,750万元),已触发业绩补偿条款。公司已书面通知转让方及最终持有人,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计算并支付当期业绩补偿款项人民币47,614,785.69元。

  公司将督促承诺主体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会密切跟踪承诺主体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顺威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标的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骏伟科技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骏伟精密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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