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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3日,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为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广船装备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装备”)新签凝析油船建造合同开具母公司保函(以下简称“保函”),保函上限金额98,419.20万元,担保期限为保函开具日至船体交付日(合同最晚交付期为2029年4月30日),同时由广船装备提供反担保。上述保函在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根据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广船国际可为广船装备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目前累计已使用担保额度98,419.2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剩余担保额度101,580.80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所属企业2026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所属企业广船国际、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可为其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70,528万元的担保,包括融资项目担保、保函及其他担保。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所属企业2026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非融资性担保,担保责任上限为98,419.20万元,担保期限为保函开具日至船体交付日(合同最晚交付期为2029年4月30日),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由广船装备提供反担保。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保障广船装备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广船国际为其建造合同开具母公司保函,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担保事项在公司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

  本担保事项中,担保方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385,144.32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7%。上述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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