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暨控制权变更情况
2021年11月2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生实业”)与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容产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泰容产投受让众生实业持有的82,441,16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7%,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70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799,679,329.60元。
2021年12月24日,泰容产投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788号),决定对泰容产投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021年12月3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意见》(豫国资产权〔2021〕17号),原则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2022年1月2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众生实业将持有的公司82,441,168股股份过户至泰容产投。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泰容产投持有公司82,441,1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7%,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众生实业持有公司5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号、临2021-052号、临2022-001号、临2022-003号)。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众生实业与泰容产投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公司原控股股东众生实业承诺上市公司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壹亿肆仟叁佰万元整( ¥ 143,000,000.00)。
鉴于2022年度公司经营环境受药品流通政策、集采推进、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GAP新规实施以及药品审评政策等多重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的影响,业绩出现异常波动,基于公平原则,众生实业向泰容产投提出拟对《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进行调整,泰容产投针对此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同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国资审批程序。最终双方股东达成一致意见,于2024年10月14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的业绩承诺期间由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调整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即2022年不再作为业绩承诺年度、业绩承诺期顺延1年;同时结合行业环境和公司经营发展趋势,将业绩承诺金额由14,300.00万元上调至14,850.00万元;原协议项下业绩承诺补偿的程序、实施方式以及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内容均保持不变。本次业绩承诺调整系受多重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对经营环境产生的影响造成的,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规定的变更承诺的情形。同时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经营发展趋势对业绩承诺金额适当上调,有利于消除短期客观因素对业绩的扰动与长期健康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在该业绩承诺调整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
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期间
众生实业与泰容产投一致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
(二)业绩承诺金额
众生实业承诺,业绩承诺期间上市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壹亿肆仟捌佰伍拾万元整( ¥ 148,500,000.00)。其中,“净利润”是指每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资产处置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计算依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净利润的计算方法应以当前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若有关主管部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改,则以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准。
(三)业绩补偿承诺
众生实业承诺,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金额低于承诺净利润的90%,众生实业同意以现金向上市公司支付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金额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上述现金补偿款应在上市公司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年的年度报告公开披露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由众生实业一次性支付给上市公司。众生实业迟延支付的,应以逾期未支付补偿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三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直至补偿款项支付完毕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号、临2024-051号)。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3031号),公司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07.82万元,扣除资产处置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05.74万元,公司实际完成净利润为承诺净利润的101.72%,比例高于承诺净利润的90%,未触发业绩补偿条件。
四、备查文件
1、《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1-03031号)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6-00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3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李景亮先生、独立董事方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王荣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认真落实股东会决议,推进董事会决议执行,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夯实合规运营基础。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审慎参与重大决策,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2025年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96,148.4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560,442.13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56,044.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9,823,656.90元。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40,939.43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787,964.7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6,528,904.2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7.5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740,939.4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2.90%。
为更好地平衡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保障核心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经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规划与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末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领取的报酬合理、公平,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领取的报酬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的“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2)。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荣涛先生、李景亮先生、罗剑超先生、陈风云女士、陈琪女士、刘玉敏女士、方亮先生回避表决。
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公司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07.82万元,扣除资产处置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05.74万元,公司实际完成净利润为承诺净利润的101.72%,比例高于承诺净利润的90%,未触发业绩补偿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荣涛先生、李景亮先生、陈四良先生、陈金阁女士、罗剑超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担保。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开展所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提供服务、承租支付租金等,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荣涛先生、李景亮先生、陈四良先生、陈金阁女士、罗剑超先生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且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容,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职责与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荣涛先生、李景亮先生、罗剑超先生、陈风云女士、陈琪女士、刘玉敏女士、方亮先生回避表决。
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公司对《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规定,上述第一、二、三、五、八、十、十一、十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基于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召开时间、召开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太龙药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宣读。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太龙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太龙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龙药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公告编号:临2026-010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7,740,939.43元(含税),本年度末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96,148.4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560,442.13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56,044.2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9,823,656.90元。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实施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40,939.43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787,964.7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6,528,904.2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7.5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740,939.4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2.90%。
为更好地平衡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保障核心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经综合考虑现阶段公司经营规划与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度末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96,148.47元,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40,939.43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8,787,964.79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6,528,904.2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7.55%,分红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行业具有弱周期性、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壁垒及强监管的特点,兼具民生保障与战略新兴产业双重属性;当前需求端受人口老龄化加速、居民健康意识提升及消费升级驱动,市场刚需持续扩大且层次不断丰富;供给端则在医保控费、集采常态化、审评审批改革等政策引导下,加速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创新药、中医药现代化、健康消费逐步成为核心发展方向,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正深度重塑研发、生产与流通全链条,行业整体呈现“机遇与挑战并存、分化与升级同步”的深度调整特征。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中药饮片、药品制剂、医药研发服务(CRO)及药品药材流通等细分领域,涉及到药品的上游原材料采购加工、研发、生产制造,以及通过直销、经销分销模式覆盖医疗终端、零售终端、制药企业等下游客户。基于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上游原料价格受供需及政策影响波动较大,药品研发周期长、投入高、风险大,下游流通环节资金周转速度相对较慢,加之行业特殊性导致的存货金额大、保质期管理严,对企业成本控制、研发创新、运营效率及质量管控均提出更高要求。
2、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
当前公司处于从传统医药企业向现代化大健康企业转型的关键发展期,公司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发展环境:一方面,行业整合加速,市场资源持续向具备综合实力的优势企业集聚;另一方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基层医疗市场扩容以及创新药全链条支持等政策导向,为拥有全产业链布局与创新研发服务能力的企业带来结构性发展机遇。
公司现阶段将聚焦中药产业与医药研发服务核心主业,强化产品矩阵建设与商业转化效率、优化中药饮片的溯源质量与供应链管理、精化研发服务的效能产出与客户粘性、拓展“中药+”大健康产业链延伸,围绕营销创新、产品迭代、渠道深耕、产研协同、质量管控及全产业链整合持续加大投入,抓住发展机遇,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综合经营实力,从而提升经营韧性与抗风险能力,夯实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回报的基础。
3、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96,148.47元,同比增长18.74%,整体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增长。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状况稳健,资产负债率持续处于合理健康水平。
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实际,科学规划资金配置,拟优先安排自有资金保障营运资金周转和核心业务持续拓展的需求;同时适度留存收益,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夯实长远发展根基。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本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投入、业务拓展及后续年度利润分配等。公司将继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统筹兼顾企业长远发展与投资者合理回报,切实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持续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收益水平,将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市场环境及市场竞争格局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
(三)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专线、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提出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始终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责任意识,持续提升盈利水平。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的投资者回报规划与机制,不断提升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下属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融资需要,促进各项经营业务开展,同时为了提高融资效率、控制融资成本,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4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2026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公司持股87.38%的子公司新领先持有重庆新领先和深蓝海的股权比例均为100%。
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担保额度包含为子公司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桐君堂、中药饮片公司、新领先、重庆新领先、深蓝海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控制融资成本,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新领先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能够有效控制,少数股东未参与其实际经营管理,故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且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1,878.05万元(不含本次预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87%;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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