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进展等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6-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等相关公告,公司《债务重组计划》中以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相关金额债务涉及的重大资产出售方案已实施完毕;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通过签约等方式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1,926.69亿元(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券及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发行的境外美元债券重组);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以下属公司股权搭建的“幸福精选平台”及“幸福优选平台”股权抵偿金融及经营债务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36.62亿元;

  ●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4.00亿元(不含利息,公司金融债务在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后将按照重组协议约定的到期日执行,相应债务金额在调整后的到期日前将从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中予以剔除);

  ● 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9亿元。目前相关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以后期间利润的影响。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公司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公司融资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也受到一定影响。在上述背景下,公司金融债务发生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况,并发生相关诉讼、仲裁案件。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推进《债务重组计划》及相关事项落地实施工作。现将上述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 债务重组相关进展情况

  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制订《债务重组计划》并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债务重组计划》主要内容。另外,为推进公司债务重组工作,更好地保障债权人利益,争取进一步妥善清偿债务,同时为进一步改善公司经营状况,持续与部分经营合作方暨经营债权人加强合作,公司以下属公司股权搭建“幸福精选平台”及“幸福优选平台”用于抵偿金融债务及经营债务(相关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披露的临2022-073号公告),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一)《债务重组计划》推进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债务重组计划》中2,192亿元金融债务通过签约等方式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1,926.69亿元(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券371.3亿元的债券重组以及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发行的49.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35.32亿元)债券重组),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202.03亿元。

  在符合《债务重组计划》总体原则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发行的公司债券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债券持有人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利率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的临2023-054号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九通投资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券存续余额为222.92亿元。债券存续余额变动原因主要为部分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注销持有的债券份额,前述注销债券份额行为系债券投资者基于自身原因及考虑对债权存续形式做出的自主安排,不涉及债务减免,不存在差异化兑付、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及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债券份额注销后发行人将继续按照《债务重组计划》对相关债权人持有的债权进行偿付。

  公司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CFLD(CAYMAN) INVESTMENT LTD.在中国境外发行的美元债券(涉及面值总额为49.6亿美元)协议安排重组已完成重组交割(以上详见公司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美元债券债务重组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3-004及临2023-006))。

  2023年11月21日,公司完成信托计划设立,信托规模为25,584,674,850.7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2日披露的临2023-095号公告)。2024年3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上述信托计划受益权份额抵偿“兑抵接”类金融债权人合计不超过240.01亿元金融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方案已于2024年3月29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等相关公告,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美元债协议重组安排、《债务重组协议》,公司已通过信托偿债的方式完成对223.48亿元金融债务的清偿。根据股东会授权,公司决定不再实施剩余16.52亿元信托受益权份额的抵债交易,该部分信托受益权份额由华夏幸福(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继续持有,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主要内容已实施完毕。

  (二)以下属公司股权抵偿债务情况进展

  根据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以下属公司股权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编号:临2022-073)以及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华夏幸福关于优化并增加以下属公司股权份额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编号:临2024-047),公司以不超过“幸福精选平台”74%的股权与金融及经营债权人实施债务重组,以不超过“幸福优选平台”49%的股权与经营债权人实施债务重组。

  截至2026年3月31日,相关金融及经营债权人已获得“幸福精选平台”股权比例约为45.83%,相关经营债权人已获得“幸福优选平台”股权比例约为11.56%,以下属公司股权抵偿债务情况进展如下:

  公司以下属公司股权搭建的“幸福精选平台”股权抵偿金融债务金额(本息合计,下同)约为人民币174.54亿元,相关债权人对应获得“幸福精选平台”股权比例约为43.00%;

  公司以下属公司股权搭建的“幸福精选平台”及“幸福优选平台”股权抵偿经营债务金额约为人民币62.08亿元,相关债权人对应获得“幸福精选平台”股权比例约为2.83%,获得“幸福优选平台”股权比例约为11.56%。

  二、 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相关情况

  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未能如期偿还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形式的债务金额为人民币6.26亿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4.00亿元(不含利息,公司金融债务在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后将按照重组协议约定的到期日执行,相应债务金额在调整后的到期日前将从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中予以剔除)。

  公司将坚决恪守诚信经营理念,积极解决当前问题,落实主体经营责任。以“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的原则,稳妥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 诉讼、仲裁相关情况

  近期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为2.79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40.95亿元的6.82%。前述案件中,具体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及过往案件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本公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目前尚在进展过程中,尚待司法机关审理及公司与相关当事人积极谈判协商,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1、新增案件情况

  

  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6-03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落实推进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重组计划》,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信息咨询”)作为委托人和初始受益人,以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誉诺金(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诺金”)价值为100万元的100%股权以及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对誉诺金及其下属11家标的项目公司合计255.84亿元的债权设立自益型财产权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并拟以该信托计划受益权份额抵偿“兑抵接”类金融债权人合计不超过240.01亿元金融债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的《华夏幸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华夏幸福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2024年2月9日披露的《华夏幸福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2024年2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以及2024年3月8日披露的《华夏幸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华夏幸福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并已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承诺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其出具的相关承诺的内容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6-03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落实推进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重组计划》,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华夏幸福(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信息咨询”)作为委托人和初始受益人,以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誉诺金(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诺金”)价值为100万元的100%股权以及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对誉诺金及其下属11家标的项目公司合计255.84亿元的债权设立自益型财产权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并拟以该信托计划受益权份额抵偿“兑抵接”类金融债权人合计不超过240.01亿元金融债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构成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付,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本次交易是在公司完成资产归集和设立信托的基础上实施的信托受益权抵偿债务交易,交易对方以抵消金融债权形式支付交易对价。

  (一)资产归集和设立信托

  2023年11月21日,资产归集和设立信托已完成。根据固安信息咨询作为委托人和初始受益人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签署的《信托合同》《股权转让协议》和《债权转让协议》,誉诺金100%股权和誉诺金及标的项目公司合计约255.84亿元的债权已于2023年11月20日向建信信托完成交付。

  根据昌黎县行政审批局于2023年11月16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322563236228P的《营业执照》以及昌黎瑞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黎瑞祥”)的公司章程,昌黎瑞祥股权已依法过户至誉诺金名下。

  根据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16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082MA3XF4KB2N的《营业执照》以及长葛鼎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葛鼎鸿”)的公司章程,长葛鼎鸿股权已依法过户至誉诺金名下。

  根据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16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523MA2MREA934的《营业执照》以及和县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县鼎兴”)的公司章程,和县鼎兴股权已依法过户至誉诺金名下。

  根据蒲江县行政审批局于2023年11月16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31MA62QWAU8A的《营业执照》以及蒲江县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江鼎兴”)的公司章程,蒲江鼎兴股权已依法过户至誉诺金名下。

  根据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17日出具的变更(备案)信息表,嘉鱼鼎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已依法过户至誉诺金名下。

  根据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17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724MA44K71H1M的《营业执照》以及华夏幸福产业新城(获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获嘉产城”)的公司章程,获嘉产城股权已依法过户至誉诺金名下。

  根据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0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183MA44RKP68H的《营业执照》以及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新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密产城”)的公司章程,新密产城股权已依法过户至誉诺金名下。

  根据开封市祥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0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212MA44C76N9K的《营业执照》以及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产城”)的公司章程,开封产城股权已依法过户至誉诺金名下。

  根据镇江市京口区行政审批局于2023年11月20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1100053523681X的《营业执照》以及镇江鼎达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鼎达”)的公司章程,镇江鼎达股权已依法过户至誉诺金名下。

  根据怀来县行政审批局于2023年11月21日出具的(怀来)登字【2023】第4175号登记通知书,怀来鼎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已依法过户至誉诺金名下。

  根据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2月28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823MA3X9T7L7A的《营业执照》以及武陟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陟鼎兴”)的公司章程,武陟鼎兴股权已依法过户至誉诺金名下。

  根据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于2024年7月15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1022MA7LDXCJ11的《营业执照》以及誉诺金(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诺金”)的公司章程,誉诺金股权已依法过户至受托人建信信托名下。

  (二)抵偿金融债务

  本次交易对方为已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法院裁定等方式通过《债务重组计划》的境内外债券持有人及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金融债权人。

  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已向前述全部交易对方发出了书面通知,对应信托抵债金额240.0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前述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美元债协议重组安排、《债务重组协议》,上市公司已通过信托偿债的方式完成对223.48亿元金融债务的清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完成信托抵债的223.48亿元信托受益权份额中,105.39亿元信托受益权份额已变更至债权人或其指定主体名下;34.13亿元信托受益权份额已提存至代持主体誉诺来(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诺来”),由誉诺来代为保管;35.46亿元信托受益权份额已提存至代持主体誉诺昌(固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诺昌”),由誉诺昌代为保管;48.50亿元信托受益权份额按约定由固安信息咨询代为保管。

  2026年4月17日,上市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签署《关于不再实施剩余信托份额抵债交易的决定》,决定不再实施剩余16.52亿元信托受益权份额的抵债交易,该部分信托受益权份额由固安信息咨询继续持有。

  二、 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一)代持主体的保管义务履行

  根据《债务重组计划》、《债务重组协议》、《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因债权人属于境内债债权人情况的保管版本)》及《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因债权人属于境外债债权人情形的保管版本)》中的相关约定,上市公司指定的代持主体,即固安信息咨询、誉诺来及誉诺昌将继续履行信托受益权的保管义务。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代为保管的信托受益权登记于代持主体名下,代持主体为该部分信托受益权的名义持有人。信托受益权登记于代持主体名下期间,代持主体代为保管的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利益,由建信信托按《信托合同》约定分配予代持主体。代持主体应于收到建信信托分配的各期信托利益之日起20日内将相应的信托利益交付于被保管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代为保管期间,上市公司不得故意损害相应偿债信托份额价值,相应偿债信托份额的收益及风险由被保管人承担,代持主体将持续配合被保管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完成偿债信托份额转让手续。

  (二)相关各方配合继续办理信托受益权份额转让登记手续

  已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转让登记手续的信托受益权份额,暂由固安信息咨询代为持有,各方将配合继续办理信托受益权份额转让登记手续。

  (三)相关方需继续履行协议及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等。

  (四)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后续事项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一)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根据《债务重组计划》及《债务重组协议》已实施完毕信托抵债交易的金额为223.48亿元。除剩余16.52亿元未被领受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仍由固安信息咨询持有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主要内容已实施完毕,不存在无法实施的后续事项。

  (三)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除部分信托受益权份额在参与本次交易的债权人之间调整、剩余16.52亿元未被领受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由固安信息咨询自持的情形外,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誉诺金及其下属标的项目公司仍然是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承担。固安信息咨询持有的对誉诺金及其下属11家标的项目公司的标的债权已转移至信托计划;本次交易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事宜。

  (五)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取消监事会且董事发生变更;誉诺金及开封产城存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情形;信托管理委员会委员完成委派。除以上情形外,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标的项目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情形。

  (六)除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对标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继续为标的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外,在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因本次重组而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七)除部分债权人未按照《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约定及时办理信托受益权份额转让登记手续外,本次交易其他相关方均按照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履行,无违反相关交易文件约定的情形;相关承诺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其出具的相关承诺的内容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八)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二)法律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法律顾问认为:

  (一)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主要内容已实施完毕,除剩余16.52亿元未被领受的信托受益权份额仍由固安信息咨询持有外,不存在无法实施的后续事项。

  (三)除30.48亿元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在参与本次交易的债权人之间调整、剩余16.52亿元未被领受的信托受益权份额由固安信息咨询自持的情形外,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取消监事会、非独立董事辞任、新增职工董事、补选非独立董事;誉诺金董事、经理变更,取消监事;开封产城执行董事变更为董事,取消经理职务,变更财务负责人;信托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完成委派。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标的项目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除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对标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继续为标的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外,在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因本次重组而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除部分债权人未按照《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约定及时办理信托受益权份额转让登记手续外,本次交易其他相关方均按照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履行,无违反相关交易文件约定的情形;相关承诺方已经或正在按照其出具的相关承诺的内容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七)在各方切实履行相关交易文件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重组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无法实施的重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6-03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0亿元到-100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华夏幸福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

  若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若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及9.3.5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9.3.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2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已于2026年1月14日、2026年3月28日分别披露了《华夏幸福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华夏幸福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以上财务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