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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6-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15,828.97万元;拟核销各项应付款项共计5,401.27万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具体情况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2025年计提、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款项损失准备,本报告期末,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6,360.12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8,250.74万元,转回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718.70万元。

  2、 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按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0,062.47万元。

  3、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期末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投资性房地产,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16.43万元。

  4、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566.89万元。

  5、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0.40万元。

  6、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期末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对有减值迹象的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结合对其进行的可收回金额预测,需计提减值准备847.99万元。

  7、 商誉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期末公司对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参考了专业机构的评估结果,计提商誉减值损失6,944.11万元。

  (二) 核销应付款项的具体情况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末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进行清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共计1,101笔,总金额为5,401.27万元。本次核销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负债终止确认的规定。核销原因主要是应付款项账龄较长,主要为2020年及以前业务形成的且债权人已吊销、注销或债权方持续未主张权利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导致无法支付。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转回信用减值准备2,609.3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438.29万元,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15,828.97万元。

  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共计5,401.27万元,将计入公司2025年度营业外收入,增加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5,401.27万元。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负债终止确认的规定,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付款项。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6-008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12,429,169.9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27,997.7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21,013,353,291.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且综合考虑2026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26-012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以及公司经营的客观现状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 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且参与日常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负责的工作,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年度薪酬。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指基础工资,按照公司薪酬等级表具体标准执行,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包括岗位津贴与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和任期的经营业绩、绩效考评结果挂钩,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合并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和库存周转天数等,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的年度考核结果核定。绩效奖金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核算。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且不参与日常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委派单位严禁兼职过程中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的规定,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及其它任何形式的报酬。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含税)/年,按月发放。

  (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负责的工作,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年度薪酬。

  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指基础工资,按照公司薪酬等级表具体标准执行,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包括岗位津贴与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和任期的经营业绩、绩效考评结果挂钩。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司合并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和库存周转天数等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第二部分是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协管具体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绩效奖金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的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核算。

  四、其他事项

  (一) 公司纪委书记薪酬方案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考核。

  (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如有)、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如有)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 本方案生效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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