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6-2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8月20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德勤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报工作第一次协调会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德勤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报工作第二次协调会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德勤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6年4月1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德勤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德勤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德勤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德勤在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6-23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现有审计机构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综合评估,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7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82万元。以上费用包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内部控制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其他与年度审计相关的专项报告费用以及交通费、住宿费等。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彭金勇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彭金勇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彭金勇先生自2024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蔡建斌先生,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蔡建斌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3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蔡建斌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鸿美女士,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王鸿美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王鸿美女士自2024年开始为深圳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6年审计费用为272万元(含税),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042 证券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6-24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381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说明: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2025年度述职。
(2)议案3、议案5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议案8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3:30-17:30。
会务联系人:黄光立 电子邮箱:huangguangli@zztzkg.com
联系电话:0755-88393609 传 真:0755-88393677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8楼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42”,投票简称为“中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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