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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生产经营的需要,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城发金悦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449.68万元,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714.8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前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田林先生、柳自敏先生、郭维宏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电投集团、宁国运、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应遵循回避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

  1.主要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花马池镇盐州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张怀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1日

  营业期限:2024年10月11日至2054年10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电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宁国运。

  2.关联关系

  电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8.17%股份;电投集团持有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与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末,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01,242万元,净资产为75,176万元,营业收入为7,349万元,净利润为2,736万元。

  4.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具备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

  1.主要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23MAEHEN170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53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峰

  注册地址:盐池县盐兴公路北侧、盐林南路西侧

  成立日期:2025年4月22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电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宁国运。

  2.关联关系

  电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8.17%股份;电投集团持有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与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末,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69,978万元,净资产为30,100万元。

  4.宁国运浩能新能源(盐池县)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具备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1.主要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500MAE3Y5MA6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志方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南侧中卫宁北长兴汽车城4#楼3层370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2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宁国运。

  2.关联关系

  电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8.17%股份;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电投集团持有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63.1762%的股权。公司与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末,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970,294万元,净资产为207,724万元。

  4.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具备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

  1.主要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MAE3FTAL1E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5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志方

  注册地址:宁夏中卫市中宁县新区北二环南侧、宁丰路西侧中宁第二水厂办公实验楼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2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电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宁国运。

  2.关联关系

  电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8.17%股份;电投集团持有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与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末,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8,3741万元,净资产为61,272万元。

  4.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具备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宁国运瑞源新能源(灵武市)有限公司

  1.主要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国运瑞源新能源(灵武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81MAG18DYL4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林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崇兴镇安置区时代佳苑S3#楼39号商铺

  成立日期:2025年10月1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电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宁国运。

  2.关联关系

  电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8.17%股份;宁国运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电投集团100%的股权,为电投集团的控股股东;电投集团和宁国运分别持有宁国运瑞源新能源(灵武市)有限公司51%股权、49%股权。公司与宁国运瑞源新能源(灵武市)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主要财务指标

  无。

  4.宁国运瑞源新能源(灵武市)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具备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六)宁夏城发金悦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主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宁夏城发金悦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MABPG2715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严亮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号宁夏国运大厦B座7层西侧

  成立日期:2022年6月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宿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食品销售;游艺娱乐活动;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餐饮服务;酒类经营;物业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住房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城市公园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农业园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医院管理;游览景区管理;酒店管理;消防技术服务;城乡市容管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百货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棋牌室服务;图书出租;健身休闲活动(不含高尔夫球运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台球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宁夏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宁国运。

  2.关联关系

  电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8.17%股份,宁国运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持有电投集团100%股权,为电投集团控股股东;宁国运持有宁夏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宁夏城市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宁夏城发金悦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2%股权。公司与宁夏城发金悦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末,宁夏城发金悦城市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资产为1,064.30万元,净资产为-229.45万元,营业收入2,772.40万元,净利润-515.05万元。

  4.宁夏城发金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具备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七)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主要工商信息

  公司名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227693200Q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3702.207053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勇

  企业地址:银川市新华西街31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25日

  营业期限:长期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宁国运,实际控制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关联关系

  电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8.17%股份;宁国运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持有电投集团100%股权,为电投集团控股股东。公司与电投集团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末,电投集团的总资产为2,822,668万元,净资产为554,985万元,营业收入为345,167万元,净利润为37,280万元。

  4.电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具备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各项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如有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确定最终结算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上述公司签署了劳务服务合作协议、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项目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合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具体服务内容、定价原则、结算费用标准、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及义务等内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良性发展,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预计后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

  (二)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中基于正常供需产生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值原则,相关决策履行了公司既定制度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相关交易对关联方形成经营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42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集团”)拟将持有的宁国运瑞源新能源(灵武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源新能源”)51%股权委托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新能源”),电投新能源拟受托管理电投集团持有的瑞源新能源51%股权及瑞源新能源拥有的宁国运灵武二期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所有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电投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电投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电投集团同意将其控制的相关企业所属新能源电站项目托管给公司及/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电投新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电投新能源拟与电投集团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管理费用为100万元/年。本次委托管理的标的公司为瑞源新能源,其中电投集团持股51%,电投集团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持股4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投集团持有公司18.17%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田林、柳自敏、郭维宏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227693200Q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223,702.207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勇

  企业地址:银川市新华西街313号

  经营范围:电力及相关产业投资和经营(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项目除外,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非法集资);股权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国运。

  2.主要业务和经营情况

  电投集团成立于1996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全资设立的大型国有投资公司,是自治区电力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和政府融资平台,投资涉及火电、供热、新能源、智慧能源服务、金融等多个领域。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电投集团资产总额224.39亿元,净资产54.38亿元,营业收入25.38亿元,净利润3亿元。

  3.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投集团持有公司18.17%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持有电投新能源100%股权。电投集团为公司及电投新能源的关联法人。

  4.电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宁国运瑞源新能源(灵武市)有限公司

  1.主要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宁国运瑞源新能源(灵武市)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崇兴镇安置区时代佳苑S-3#楼39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田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25年10月1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电投集团持有宁国运瑞源新能源(灵武市)有限公司51%股权,电投集团控股股东宁国运持有瑞源新能源49%股权。宁国运瑞源新能源(灵武市)有限公司拥有宁国运灵武二期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的所有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系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惯例并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委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委托管理费用为100万元/年。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电投新能源拟与公司控股股东电投集团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对委托管理事项作出约定,其中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委托方):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宁国运瑞源新能源(灵武市)有限公司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有权向标的公司行使提名权、表决权、监督权等股东权利,乙方有权向标的公司委派董事及提名高级管理人员。

  2.乙方有权通过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参加标的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并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约定向标的公司股东会会议提交议案和对标的公司股东会会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如无甲方特别授权,乙方有权决定对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甲方如须特别授权,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作出,但甲方的该等特别授权应当只限于标的公司融资贷款以及标的公司股权中与财产权益相关的内容,如分红、处置标的公司股权、增资或减资、财产分配等权益。

  3.甲方同意将标的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权委托给乙方,乙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相关业务开展、生产、经营、资金、财务、人员、安全管理、合同管理、行政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运营管理)行使相应管理职权。标的公司的项目立项、投资、融资贷款、竣工决算由甲方研究通过并经乙方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由丙方具体办理。但甲方依据国家或者相关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金融机构的要求应由委托方行使并且不得授权或者委托行使的职权除外。

  4.乙方作为受托管理方,有权获取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的各项文件、资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触发下述条件之一止:

  1.甲方通过合法方式将标的公司注入上市公司;

  2.甲方将标的公司51%股权转让给与甲乙双方及上市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方;

  3.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不再涉及新能源发电类业务;

  4.甲乙双方通过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及其他符合国资监管及证券监管法规规定的方式实质上解决了甲乙双方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5.为免疑义,甲乙双方应共同尽最大的努力解决双方的同业竞争问题,具体为标的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且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清晰、资产合规完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等)的1年内,甲方应与乙方积极协商启动将标的公司股权按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的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的程序。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及上市公司完成标的公司注入事项,完成注入的期限不超过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年。若届时标的公司仍不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则甲方可将标的公司51%股权转让给与甲乙双方及上市公司均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采取其他届时法律及监管规则允许的解决相关同业竞争事项的合规措施。

  (三)托管费用及支付

  标的公司委托管理费用为100万元/年,甲方及/或其指定主体应在次年3月31日前支付该年度的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费用计费期间不足一年的,当年的委托管理费用按下列公式计算:委托管理费用年费×(当年托管计费期间天数/当年度总天数)。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解决公司与电投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宁国运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宁国运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8,294.87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解决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与电投集团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委托管理协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43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工作,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度工作实际,特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等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50%。

  1.董事薪酬

  内部董事: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依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内部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前),按季发放,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高管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薪酬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采取月度预发,年终考核评价兑现的方式进行。

  二、其他规定

  1.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薪酬按季度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岗位职责和实际绩效予以发放薪酬;

  4.以上薪酬标准为税前标准,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按法定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44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审核,上述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在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证券简称仍为“*ST宝实”,证券代码仍为“000595”,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相关规定,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26】第0091号《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012.92万元、8,332.09万元、-6,983.36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41,366.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7,991.90万元。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3.公司已于《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6-046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13号公司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1.上述议案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中,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议案1-9及议案11-12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

  3.上述议案8和议案9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应遵循回避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7日、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合规部。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13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奕

  联系电话:0951-5096127

  联系邮箱:btsy000595@126.com

  (五)相关费用

  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称为“西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填写说明:

  1.请在非累积投票议案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

  2.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

  3.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独立董事刘庆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需求。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子公司近一年取得金融机构固定资产借款平均利率,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司承担的利息费用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解决公司与关联方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叶  森  黄爱学  刘庆林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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