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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2026-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2026-022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河图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提高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资产运营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持续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更专注于主责主业,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河图”)24%股权。公司以202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开展评估,经评估,上海河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1,366.17万元,对应24%股权的价值为人民币19,527.88万元,拟以此作为本次公开挂牌的转让底价,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手以公开挂牌交易结果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河图股权。

  ● 本次交易拟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未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备案,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能否达成及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本次交易涉及的财务影响将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河图”)为公司下属参股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24%股权,张韩及其他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76%股权。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运营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持续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更专注于主责主业,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公司上海河图24%股权。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0554号,以2025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24,815.50万元,评估价值为81,366.17万元,公司拟转让的上海河图24%股权评估价值为19,527.8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手以公开挂牌交易结果为准。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4%股权,本次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19,527.8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对手以公开挂牌交易结果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确定交易对方,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办理公司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变更登记等后续工作。(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蓝科高新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拟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存在交易成功与否的风险,且最终交易对方、成交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最终结果,若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拟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尚未确定交易对方,交易对方的情况将以最终受让方为准,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上海河图24%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公司持有的上海河图24%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不确定。

  (3)其他信息

  上海河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有备案权限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备案后的评估价值,通过公开挂牌转让上海河图24%股权。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河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所持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0554号,本次评估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经收益法评估,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1,366.17万元,较账面净资产24,815.50万元增值56,550.67万元,增值率227.88%。

  即:上海河图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81,366.17万元,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上海河图24%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9,527.88万元。

  (二)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2.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河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市场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通过比较分析,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选取原因如下:

  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的原因:我们认为资产的价值通常不是基于重新购建该等资产所花费的成本而是基于市场参与者对未来收益的预期。评估师经过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状况的调查及经营状况分析,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企业的内含价值,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

  未选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原因: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可比上市公司与评估对象的相似程度较难准确量化和修正,因此市场法评估结果的准确性较难准确考量,而且市场法基于基准日资本市场的时点影响进行估值而未考虑市场周期性波动的影响,因此本次评估市场法仅仅作为对评估结果的验证。

  上海河图于基准日时点总资产账面价值54,144.12万元,负债账面价值29,328.62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24,815.50万元;

  经收益法评估,上海河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1,366.17万元,较账面净资产24,815.50万元增值56,550.67万元,增值率227.88%。主要原因是:

  企业的净资产主要是以成本记账,是企业历史经营成果的积累,无法反映未来企业的真实盈利能力及价值。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成交价格、交易标的交付情况等协议主要内容尚无法确定。

  (二)主要交易条件

  1.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2.债权债务处理安排

  (1)上海河图欠付债务由上海河图继续承担。

  (2)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的损益和风险由受让方按竞得标的股权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税、费的承担

  因本次标的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及受让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应当承担的部分,规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4.交割条件

  在受让方向公司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并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移交等相关手续。

  (三)本次交易的履约安排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确定交易对方,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办理公司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变更登记等后续工作。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股权转让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产运营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持续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更专注于主责主业。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整体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已在有备案权限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对评估价值完成备案,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征集受让方,交易能否达成及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本次交易涉及的财务影响将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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